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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修订毒死蜱最大残留限量

质检总局 2016-01-27 点击 341 次

导读2016年1月21日,欧盟发布委员会实施条例(EU)2016/60,修改欧洲议会和欧盟委员会条例(EC)No396/2005附件2和附件3,修订毒死蜱(chlorpyrifos)的最大残留限量。

  2016年1月21日,欧盟发布委员会实施条例(EU)2016/60,修改欧洲议会和欧盟委员会条例(EC)No396/2005附件2和附件3,修订毒死蜱(chlorpyrifos)的最大残留限量。本法规适用于在2016年8月9日之前按要求生产的产品。本法规于2016年8月10日生效。具体限量如下:

产品中文名称

最大残留限量(mg/kg)

产品中文名称

最大残留限量(mg/kg)

树坚果、蔬菜、甜玉米、香草和可食用的花等

0.05

土豆、西红柿、甜椒、大白菜、头菜

0.01

萝卜、洋葱、咖啡豆

0.2

胡萝卜

0.1

茄子

0.4

秋葵

0.5

枸杞

0.5

真菌、苔藓和地衣

0.05

油籽和油果

0.05

谷物

0.05(除大麦0.2外)

茶叶、啤酒花

0.1

禽类

0.05

乳类、蛋类

0.01

种子香料

5

水果香料、根茎类香料

1

其他香料

0.1

[来源: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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