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七星区政府采购办意见,区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拟对七星区保障性住房空气水质检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标。
一、采购编号:GXQXCH2015072
二、项目名称:七星区保障性住房空气水质检测采购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竞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2、具有省级及以上的建设或建筑工程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涵盖本次检测采购的全部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检测内容:
检测项目 | 检测数量 | 单价(元) | 金额(元) |
1、室内环境(空气):(甲醛、笨、TWOC、氨、氡) | 栋检测77点 | ||
2、水质 | 栋检测117点 | ||
商务及其它要求: 1、投标人必须根据用户的要求,在8小时内到达现场检测; 2、投标人在检测过程中必须保证检测对象不为人为损害; 3、投标人必须提供检测服务方案,服务方案包括检测内容、检测依据、检测方法、检测数据处理、检测人员、检测仪器配备、时间安排等,否则投标无效。 4、服务地点:桂林市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5、交付期:双方合同中另行约定。 6、本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为:按物价局核定标准的6折,超出政府采购预算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处理。 |
六、控制价:小于桂建质检协字[2008]第003号确定收费标准的6.0折
七、递交竞标文件截止时间和竞标有效期:
1、递交竞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17日上午10:00时止,逾期送达的竞标文件将被拒绝;
2、竞标有效期为60天。
八、评标方法:最低价评标价法
九、废标情形:
1.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废标:
①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②投标人未按规定(采购公告约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③超出经营范围投标;
④要求提交的文件不全(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文件没有加盖投标人公章,该文件无效) ;
⑤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
⑥签字或签章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
⑦投标有效期不足或投标文件载明的投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条件书规定的期限;
⑧不满足技术规范要求或有虚假响应情况及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采购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应予废标:
①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②投标人的最终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③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按废标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①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②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③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④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⑤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②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4.投标单位须到桂林市七星区检察院[或企业(公司)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办理行贿赂犯罪档案查询手续,办理查询手续时须提供:
①招标公告复印件;
②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④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②-④项需加盖单位印章。(联系人唐景娥,电话0773-5812556 )。
十、文件送达地点:桂林市骖鸾路26号普天大楼302办公室(沈立坚:0773-580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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