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杭州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杭州市江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就食品化妆品安全检测评价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提供相关服务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QSZB-SJGSJ-15291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标项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1 |
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检测 |
1133批次,共127.12万元 |
项 |
20 |
保健食品安全评价、监督检测以及化妆品安全评价、监督检测、风险监测 |
107.12 |
食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评价、监督检测及风险监测 |
||||
2 |
食品安全检测 |
1155批次,共96万元 |
项 |
14 |
食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评价、监督检测及风险监测 |
48 |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评价、监督检测及风险监测 |
||||
34 |
学校大宗食品、农贸市场及重点品种食品安全评价检测 |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具备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实验室检测机构(包括食品检验或化妆品检验)资质认定并取得计量认证证书(CMA或CMAF);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
1.日期:2015年7月3日至2015年7月22日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2.地点:杭州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杭州市丰潭路380号城西银泰城B座11楼1101-1)。
3.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六、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 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实验室检测机构(包括食品检验或化妆品检验)资质认定并取得计量认证证书(CMA或CMAF)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标项一:贰万伍仟元;标项二:壹万玖仟元。
投标人应于2015年7月22 日下午17:00前到达杭州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户。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电汇
收款单位(户名):杭州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浙大支行
银行账号:1202024609900033043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7月23日下午14:0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杭州市西湖区浙大路38号浙江大学玉泉校区设备楼三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7月23日下午14:00在杭州市西湖区浙大路38号浙江大学玉泉校区设备楼三楼会议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规定时间到达开标现场的,视同放弃监督权利、认可招标结果。
十、质疑和投诉:
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质疑受理地点:杭州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杭州市丰潭路380号城西银泰城B座11楼1101-1)。
4、同级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杭州市江干区财政局;监督投诉电话: 0571-86438095。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杭州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点:杭州市丰潭路380号城西银泰城B座11楼1101-1
联系人:陈强兵
电话:0571-87666115
传真:0571-87666111
邮箱:qszb002@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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