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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地铁:电力安全工器具等用品预防性试验检测采购比选

千里马招标网 2015-04-23 点击 258 次

导读苏州地铁:电力安全工器具、特种劳保用品预防性试验检测采购比选公告

  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进行国内公开比价采购,现邀请合格潜在参选人参与本项目的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1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2015-2017年电力安全工器具、特种劳保用品预防性试验检测

  1.2 项目编号:SZGY-BX-2015-130

  1.3 采购内容:电力安全工器具、特种劳保用品预防性试验检测(包含但不限于附件报价清单)

  1.4 服务地点:苏州市区范围

  1.5 服务方式:符合国家规定的试验条件按国家规程进行检测

  1.6 服务时间:接到采购人通知后5天内完成检测并出具报告

  确定中选人后将与比选人签订有效期为2年的委托检测合同,合同执行期内检测单价不变。

  2 参选人报名及报价

  2.1参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参选。

  2.2 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报名时需同时提交以下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3 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才可以按采购方的要求进行报价。

  2.4 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15年4月27日 17:00(节假日除外)

  2.5报价时间:自报名截止时间之日起(有澄清答疑文件的自澄清答疑文件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递交参选文件,逾期参选文件将被拒绝。

  2.6 报名地点:苏州市相城区澄阳路1289号(苏州轨道交通太平车辆段4201室)。

  2.7 若发布后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采购人将另行处埋。

  3 付款方式

  当季检定工作完成并出具报告经甲方确认,在甲方收到乙方足额有效发票并经审核无误后,按当季检定服务价款全额的100%在60日内予以支付。

  4 报价要求

  5.1本项目不允许有缺漏,参选人对报价清单中的所有服务都应报齐,如有报价缺漏项其报价将按无效报价处理。

  5.2报价文件应密封提交,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5.4对比选人对该比选项目的澄清说明,参选人应以澄清后的要求进行报价。

  5.5参选人应对其所提供的资料负责,若有虚假,由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5.6本项目报价响应有效期应在报价截止日后90天内保持有效。

  6报价文件组成

  6.1参选人的报价单(加盖公章);

  6.2参选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3参选人授权代理人授权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经办的无需提供);

  6.4参选人加盖公章的三证(营业执照、税务登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6.5计量认证证书。

  7无效报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参选报价为无效报价,无效报价文件不参加比选:

  7.1报价单没有加盖参选人公章的;

  7.2缺漏项数量不符合本公告要求的;

  7.3参选人不接受对其报价文件算术错误更正的;

  7.4参选文件附有参选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7.5经评审小组认定参选人的报价低于成本价的。

  8评审办法

  以可抵扣增值税的不含税价作为评审价,根据各参选人提供的税率计算。

  即,对于可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参选人,以不含税价作为评审价;对于不可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参选人,以含税价作为评审价。对由于中选人报价时声明税率错误导致比选人少抵扣增值税款的部分,比选人付款时有权给予相关扣回。

  8.1 本项目采用符合技术、质量要求的最低价评审法

  不允许缺漏项,总项总价比:符合技术质量要求的总价最低的参选人推荐为该项目第一中选候选人,次低者推荐为第二中选候选人。

  8.2评审小组可以要求参选人对参选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不得改变本参选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对参选人代表不在评审现场的可以现场电话方式与参选人进行沟通,沟通结果记录在参选人的报价文件上,评委及监督人共同签字证明确认。

  9 废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采购项目应予废标:

  9.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9.2参选人报价均超过了采购估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10 报价文件算术错误更正

  10.1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小数点明显错误的除外;

  10.2单价乘数量之和不等于总价,如果数量符合比选公告要求的,以单价计算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细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11 疑问澄清

  对本次比选公告的疑问,可按本公告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比选人联系。

  12 中选

  中选人确定后在参选有效期截止前,采购单位将以电话的方式通知中选人和其他参选人,不负责解释中选或落选原因。

  13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比选公告在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z-mtr.com/)上发布。

  14 联系方式

  采购人: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地 址:苏州市吴中区竹园路880号 邮 编:215101

  联系人: 潘润梁

  电 话:0512-69899999- 28672 电子邮件:panrunliang@sz-mtr.com

[来源:千里马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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