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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上海龙吴路大修工程材料检测项目

中国政府采购网 2015-03-13 点击 539 次

导读龙吴路(春申港桥~龙水中桥)大修工程材料检测项目公开招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龙吴路(春申港桥~龙水中桥)大修工程材料检测项目

  2、采购编号:14-60711

  3、采购内容: 龙吴路(春申港桥~龙水中桥)大修工程材料检测。

  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4、检测周期:检测工作自道路大修施工开始,至道路大修施工完成结束。

  5、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34.65万元人民币,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不予接受。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具备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行业协会颁发的《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机构评估证书》中:建筑材料乙级及以上、主体结构乙级及以上、并具有市政道路工程相关检测能力。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发放招标文件时间: 2015年3月13日至3月20日每个工作日09:30~11:30、13:00~16:00(北京时间,下同);发放招标文件地点:上海市徐汇区蒲汇塘路123号2楼(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四、报名携带资料

  1、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要求的相关资质证书。

  2、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明。

  (以上所有原件供初审,初审合格后存留复印件一套,加盖投标单位企业公章);

  五、对招标文件的疑问及澄清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以在2015年3月23日11:00时之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加盖公章后送达招标代理机构,传真电话(021)64641857。如无疑问,投标人也应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无疑问函”送达招标代理机构。

  2、招标代理机构将在2015年3月23日下午15:00之前,将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请投标人及时上网查阅。

  如投标单位无查阅条件,可向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书面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文件,领取地址:上海市蒲汇塘路123号2楼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1、截止时间:2015年4月8日13:15时

  2、递交地点:上海市徐汇区蒲汇塘路123号2楼

  3、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15年4月8日13:15时

  2、开标地点:上海市徐汇区蒲汇塘路123号2楼

  3、开标时请投标人法人授权代表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准时出席开标会,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单独提供,不装订入标书内)

  招标单位:上海市徐汇区市政和水务管理署

  地址:钦州路111弄30号

  联系人:赵赜

  电话:64086699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蒲汇塘路123号2楼

  联系人:王启超

  电话:64283207-802

  传真:64641857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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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材料 检测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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