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营财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昆山市环境监测站的委托,为其拟采购的第三方监测服务外包定点供应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1.采购单位:昆山市环境监测站;
联系人:杨志强 联系电话:0512-57769093;
2.招标代理: 苏州市营财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地址:苏州市人民路905号;
电话:(0512)65158110,传真:65816522 ;联系人:陶元倩;
邮编:215002 ;
3.招标编号:SZYC2015-KF-G-002;
4.招标内容:第三方监测服务外包定点供应商(详见招标文件)。
5.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2月2日;
6.更正事项及内容:
(1)第四章《招标书》中:“(四)报价要求:
参照《江苏省环境监测专业服务收费标准》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降低收费标准和实施收费减免的通知》,按固定折扣率报价。固定优惠折扣率必须在60%~65%(即必须优惠到:最低原价的60%,最高原价的65%),否则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现更正为:
“(四)报价要求:
参照《江苏省环境监测专业服务收费标准》、《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降低收费标准和实施收费减免的通知》和昆山市的减半收费政策,按固定折扣率报价,折扣率必须在43%~48%之间,即最低为省定原价的43%,最高为省定原价的48%,否则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今后昆山市如出台新的收费政策,各中标单位的结算费率将在所报折扣率基础上作相应的调整。例如,昆山市出台新的收费政策为按省定原价的70%收费,某中标单位所报折扣率为45%,则对其结算费率为45%×70/50=63%。”
(2)《开标一览表》下面的说明:“3.参照《江苏省环境监测专业服务收费标准》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降低收费标准和实施收费减免的通知》,按固定折扣率报价。固定优惠折扣率必须在60%~65%(即必须优惠到:最低原价的60%,最高原价的65%),否则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现更正为:
“3.参照《江苏省环境监测专业服务收费标准》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降低收费标准和实施收费减免的通知》和昆山市的减半收费政策,按固定折扣率报价,折扣率必须在43%~48%,即最低为省定原价的43%,最高为省定原价的48%,否则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3)第六章 评分方法、评分标准中:“1、价格得分计算方法:最低的报价优惠率(60%)得满分20分,报价优惠率每增加1%,扣1分。最高不得高于65%。”
现更正为:
“1、价格得分计算方法:最低的报价优惠率(43%)得满分20分,报价优惠率每增加1%,扣1分。最高不得高于48%。”
(4)其他如有涉及到固定优惠折扣率或报价优惠率的地方,均按43%~48%处理,否则投标无效。
7.本公告同时在《苏州城市商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苏州市政府采购信息网Http://www.zfcg.suzhou.gov.cn上发布。
8.昆山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512)57337877。
苏州市营财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5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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