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RoHS重要的支撑标准之一SJ/T 11364-2014版《电子电气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标识要求》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与2006版相比,其主要变化包括:
1.标准名称和适用范围由2006版的“电子信息产品”调整为“电子电气产品”,“污染控制”调整为“有害物质限制使用”;
2.增加了物流过程参照使用的说明;
3.删除了规范性引用文件中的GB 18455《包装回收标志》,增加了有关“电子电气产品”、“有害物质”、“物流”的术语和定义,删除了2006版中有关“电子信息产品”、“有毒有害物质”、“生产者”、“进口者”和“包装物”的术语和定义;
4.增加了带有显示功能的电子电气产品可使用数码格式进行标识的要求;
5.删除了对包装物材料名称标识的要求。
RoHS是由欧盟立法制定的一项强制性标准,它的全称是《关于限制在电子电气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该标准已于2006年7月1日实施,主要用于规范电子电气产品的材料及工艺标准,使之更加有利于人体健康及环境保护。为与国际先进国家和地区产品标准接轨,我国于2006年发布了中国版RoHS指令,即“国推RoHS认证”——《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并已于2007年3月1日正式生效。SJ/T 11364-2014的上述变化表明,正在修订并将于今年正式发布的新版中国RoHS将会调整其管控范围:预计由旧版的电子信息产品,成品仅包含计算机、与计算机相连的显示设备、打印设备、电视机、移动用户终端和电话机等,扩展到几乎所有的电子电气产品,即依靠电流或电磁场工作或者以产生、传输和测量电流和电磁场为目的,额定工作电压直流电不超过1500V、交流电不超过1000V的设备及配套产品。
宁波是我国重要的电子电气产品生产基地,已形成以慈溪、余姚等地区为中心的多个产业集聚群,从中国RoHS即将发生的这些新变化可以看到,它正在进一步与国际接轨,此举必将给电子电气市场带来深刻影响。相关企业要及时关注新版中国RoHS及新版支撑标准系列的发布,了解更新的信息,及时调整产品设计,确保符合新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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