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G310洛阳市境改建工程公路项目初步设计已由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豫发改基础[2012]1167号文 批准,项目建设单位为 洛阳市公路管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G310洛阳市境(市区段、偃师段)改建工程的检测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 洛阳市公路管理局。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检测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的G310洛阳市境改建工程K12+100 至 K61+400 段公路项目,全长49.3公里,技术标准为 一级公路。其中K12+100—K26+225为偃师段,K26+225—k61+400为市区段。
2.2本工程计划检测工期:共 12 个月,检测准备0.5个月;检测服务期 12.5 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资质,且通过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计量认证,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10年至今至少独立完成三项一级以上(含一级)公路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 60万元的检测单位均可提出参加投标。
3.2经《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试行)》信用等级为A级以上(不含A级)的试验检测机构可参加本次投标。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接受网上报名,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于2015年 1 月 21 日至2015年1 月 2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和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陆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om)申请会员,并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UK(含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成功后登陆洛阳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为300元/本,开标前收取标书费用,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和时间为 2015 年 2 月 10 日 9 时 30 分,请在该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 6 份递交至 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洛阳新区开元大道与学府街交叉口东北角洛阳会展中心西附楼5楼) 。
6.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洛阳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市公路管理局
地 址:洛阳市玻璃厂南路44号
联 系 人:赵女士、王女士
电 话:0379-67088068
传 真:0379-67088068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镇(Lyszfcgj0703)、王晓冰(Lyszfcgj0705)、刘晓方(Lyszfcgj0704)
电 话:18625515109、18037816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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