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当局就荷兰市场上的食品接触材料发布了一个新法规。新规于2014年4月1日生效,其中涵盖12组材料的规定和要求。针对食品接触材料的荷兰法规《商品法条例》,是欧盟现有的最完整的一套食品接触材料国家立法。该立法的附件明确了某些食品接触材料的具体要求。近期其附件已经进行了多次修订,特别是塑料材料方面。因此,荷兰当局决定该法规及其附件应该被重新制定。
2011年1月14日发布的法规No 10/2010规定了塑料制包装和消费品的要求。之前的食品接触材料法规附件A的第一章节关于塑料材料的要求已经被修订以反映No 10/2010中的要求。此外,新规中还增加了两个新的章节,一章关于染料和颜料,另一章关于环氧聚合物。
新规中涵括以下12组材料的规定和要求:
章节 |
材料类型 |
I |
塑料 |
II |
纸和纸板 |
III |
橡胶产品 |
IV |
金属 |
V |
玻璃和玻璃陶瓷 |
VI |
陶瓷材料和搪瓷 |
VII |
纺织品 |
VIII |
再生纤维素薄膜 |
IX |
木材和软木 |
X |
涂层 |
XI |
染料和颜料 |
XII |
环氧聚合物 |
每个章节都含有材料和物品制造中使用物质的限制和说明。各个章节涵括以下内容:
●允许用于食品接触材料制造中的原材料、基础材料和辅助材料的肯定列表
●对特定物质迁移的限制
●对整体迁移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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