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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食药监局“亮剑行动”现共查处275件食品违法案件

我要测网 2014-01-21 点击 653 次

导读1月20日,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媒体通报了近期查办的一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这是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开展2014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亮剑行动”取得的首次战果。

  1月20日,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媒体通报了近期查办的一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这是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开展2014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亮剑行动”取得的首次战果。

  从2013年12月下旬起,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省食药监系统开展为期100天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亮剑行动”。此次“亮剑行动”,是体制调整后新组建的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开局之战,也是一场维护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的保卫战。全省各级食药监管部门克服体制调整过程中的各种困难,结合实际,确定目标,细化任务,采取有效措施,有序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超额完成了食品监督抽检任务,加大了市场巡查频次,查办了一批大案要案,有力打击了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取得了“亮剑行动”——食品安全春节保卫战的首战胜利。

  一、加强食品质量监测,实施全域、全环节抽样检验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节日食品消费安全,按照“亮剑行动”总体安排部署,省、市、县三级食药部门在全省范围的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针对人民群众关注程度高、消费量大的国产、进口的食用油、乳制品、调味品、酒类、鲜活水产品、保健食品6类食品进行了抽样。主要针对易发生安全问题的非法添加、污染、超标或违规的罂粟壳、罗丹明B苏丹红、三聚氰胺、甜蜜素、孔雀石绿、西布曲明、阿替洛尔、黄曲霉毒素M1、阪崎肠杆菌、氯霉素、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极性组份、过氧化值、酸价、标签标识等15项指标分别进行检验。

  截止2014年1月20日,第一阶段的抽样工作已按计划全面完成,全省共抽取样品1457组,其中,食用油(包括菜籽油、玉米油、花生油、芝麻油、调和油、煎炸油等)352组、乳制品(包括鲜牛奶、纯牛奶、酸奶、婴幼儿配方乳粉等)142组、调味品(包括辣椒面、辣椒酱、火锅底料等)443组、白酒239组、鲜活水产品(鲫鱼、鲈鱼、鲢鱼、黄花鱼、鲳鱼、草鱼、虾、耗儿鱼等)146组、保健食品(包括减肥、辅助降血压等功能保健食品)135组。同时,各地食药部门结合当地食品产业特点,对具有地方特色的肉制品、糖果、挂面、酱腌菜等食品也进行了抽样检验,共抽取255组。此次抽样,地点覆盖与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相关的食品和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大超市、商场、农贸市场,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快餐店、火锅店等,涉及食品和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027家。目前,抽取样品正在由质检机构检验过程中,省食药监局将适时公布相关信息并依法处理不合格食品及相关经营者。

  二、强化食品市场巡查,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亮剑行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正式启动以来,全省食药监部门狠抓风险大排查、隐患大治理、问题大整改,加大食品市场巡查力度,增加巡查频次,重点对食品安全问题易发和高发的生产经营场所、生产经营条件、食品标签标识、企业主体责任等加强监管,及时处置,消除隐患于萌芽状态。截止2014年1月20日,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2.2万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3.5余万户次,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661个,吊销食品生产许可、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证5户,捣毁制假售假窝点7个,全省责令召回不合格食品750公斤,下架退市不合格食品1100余公斤。

  三、狠抓大要案件查办,严打食品违法经营行为

  “亮剑行动”中,全省各级食药监部门,重拳出击,重典治乱,高举利剑,查处了一批涉及民生的假冒伪劣食品案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截止2014年1月20日,全省立案查处各类食品违法案件275件,移送公安机关8件,查处的典型案件有:

  1、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查获涉嫌经营非法进口牛羊肉产品案。

  2013年11月12日,乐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接群众举报,查获一批无中文标识、无检疫检验证明、涉嫌非法进口的牛羊肉产品,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总队立即赶赴乐山指导查处工作并抽检问题产品,经查,该批问题牛羊肉产品主要来自成都肉类冻制品批发市场。稽查总队立即召集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稽查总队和成华区、青白江区相关执法部门对府青路冻品市场、青白江银犁市场、郫县海霸王市场进行联合执法检查,查获来源不明、无检疫检验证明、无中文标识的进口羊肚1000余件、进口羊肉31头、进口牛肉19件、牛羊肉产品126件。为了保证人民群众冬至节日牛羊肉消费安全,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随即下发《关于开展进口牛羊肉产品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在全省部署为期20天的清查行动。各地加大摸排查处力度,深挖销售非法进口牛羊肉产品案件线索,乐山、自贡、达州、巴中等地均查获了涉嫌非法进口牛羊肉产品。截止2014年1月6日,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累计出动执法人员980余人次,共查封扣押涉嫌非法进口牛羊肉产品90余吨,货值金额320余万元,立案调查41件,已结案3件,其中货值金额10万元以上的大案6件,严厉惩处了销售涉嫌非法进口牛羊肉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了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保证了全省人民吃上放心的牛羊肉产品。

  2、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查获涉嫌经营假冒保健食品案。

  2013年年底,接群众举报:青羊区某食品经营部聘请推销员以组织“网上团购”的名义向中老年人发宣传单,并用“华夏老年网”名义吸收会员销售假冒劣质保健食品。省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总队随即立案调查,经查,该公司为达到促销的目的,以会员可低价购买鸡蛋、奶、大米等食品以及采取会员积分、组织免费体检、赠送礼品等促销方式,销售假冒生产企业和批准文号的保健食品“冬虫夏草口服液”和“增强人体免疫白蛋白(中老年型)”1095盒,货值金额共计4000余元。2014年1月14日,稽查总队研究决定,对青羊区某食品经营部涉嫌经营假冒保健食品违法行为处以5万元罚款。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特别是中老年朋友,要充分认识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品,理性消费保健食品特别是高价保健食品;在选购保健食品时要认真鉴别,不要被商家虚假违法广告、讲座、低价搭售、免费体检、赠送礼品等促销、引诱手段所迷惑,防止上当受骗。

  3、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捣毁什邡回澜镇非法经营生猪黑窝点。

  2014年1月10日下午,针对“腾讯大成网”网民第二次反映什邡市存在“注水猪肉”黑窝点的重要舆情,四川省食安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高度重视并迅速行动,立即组织食药局、工商局、畜牧局、商务局等相关部门,省、市、县三级联动,赶赴现场实施突击检查,一举端掉网民举报的涉嫌非法经营生猪及注水猪的“黑窝点”。经查,该“黑窝点”位于什邡市回澜镇慧剑村10组,卫生条件极差,初步查明当事人旷某长期非法收售生猪,从河南、山西等地以每吨1.5万元至1.7万元的价格购进生猪1000吨左右,再以每吨加价200元的价格销售给什邡、广汉等生猪屠宰点,经营额1300余万元,获取利润近20万元。目前,对当事人旷某无证收售生猪经营场所已经予以取缔,其非法经营生猪的违法行为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

  4、成都市青羊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查处“贵锋老妈蹄花店”添加非食用物质案。

  为巩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成果,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成都市青羊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对全区重点点位和薄弱环节进行了全面清查。2013年底,执法人员在成都市东城根南街13号“青羊区贵锋老妈蹄花店”进行例行检查时,在其厨房内发现存有3瓶标示为“用于工业分析、化学实验的,纯度达AR分析纯级的亚硝酸钠”,执法人员当即进行查封扣押,实施现场检查,对正在销售的食品进行快速检测。经查,“青羊区贵锋老妈蹄花店”谢蓉华、易高淑、郭普海等3人,为去除卤菜中淤血,让卤菜颜色更好看,于2013年7月至10月采购亚硝酸盐类产品,由厨师郭普海在制作卤菜加工时添加使用。经成都市食品药品检测中心对可疑食品进行检验,结果显示该店经营的糖醋排骨、卤猪排骨、卤猪脚、卤珺把均含有亚硝酸钠。为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青羊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于当天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青羊区公安分局依法对谢蓉华等3人予以刑事拘留。

  5、眉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查处冯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辣椒面案。

  2013年年底,眉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发现丹棱一餐饮单位涉嫌使用不合格辣椒制品,经抽检送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结果显示该产品含酸性橙Ⅱ、碱性玫瑰精(罗丹明B)等有毒有害物质。眉山市食药局立即会同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研究制定行动方案,立即展开调查。经查,丹棱某餐饮单位使用的辣椒面从眉山市东坡区冯师干杂店购进,此店系加工销售辣椒面的个体经营户,现场发现有尚未销售的涉嫌问题辣椒面5袋共135公斤,执法人员立即对问题辣椒面采取了控制措施并抽样送检。经检验,该批辣椒面含有国家明令禁止添加的有毒有害物质罗丹明B和酸性橙Ⅱ。当事人冯某在铁证面前,交待了在辣椒面中加入罗丹明B和酸性橙Ⅱ进行加工、销售的违法事实。目前,眉山市食药局将冯某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移送公安机关。眉山市公安局对冯某等3人采取了强制措施,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6、青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处郑某等3人生产、销售病死猪肉案。

  2013年底,眉山青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群众举报,青神县瑞峰镇中岩村4组有人在非法生产病死猪肉。当日,青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青神县公安局和瑞峰镇政府等相关部门联合对瑞峰镇中岩村4组非法生产病死猪肉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场发现梁某、胡某2人正在加工病死猪肉,查获病死猪肉1000余公斤。经查,郑某雇请梁某、胡某2人于2013年9月份起租瑞峰镇中岩村4组民房加工销售病死猪肉,梁某、胡某被当场抓获,郑某在逃。目前,青神县食药监管局已将郑某等人涉嫌生产、销售病死猪肉一案移送公安机关,青神县公安局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梁某、胡某刑事拘留,对犯罪嫌疑人郑某实施网上追逃,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7、遂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查处齐扬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涉嫌非法生产婴幼儿及其他配方谷物食品案。

  2014年1月16日,遂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亮剑行动”中,根据群众举报,联合市公安局对位于遂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台片区龙池村11社的齐扬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检查,执法人员现场查获汤臣爱、宝嘉丽、柚子熊、金贝康等4个品牌22个品种婴幼儿食品共计200余件、熟化米粉96袋2.4吨、标识为“雅姆蓝河牧场婴幼儿配方羊奶粉”的空包装箱1144件(听),该公司未经许可,从事婴幼儿及其他配方谷物食品生产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8、巴中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公安机关捣毁假冒保健食品销售黑窝点案。

  2013年年底,巴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一药店销售的“芷王牌怡神胶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涉嫌假冒,执法人员现场对其经营的440盒产品进行查封扣押。经查,“芷王牌怡神胶囊”产品外包装上所载明的批准文号持有者为“四川银发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现场查封产品均为假冒该公司保健食品。2013年11月以来,当事人岳某通过网络以6.5元/盒的价格从湖北王某处多次购得假冒“芷王牌怡神胶囊”,以12元/盒销售,至案发时已出售上百盒。王某在网络上以虚构湖北浩远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名义开设网站,面向全国销售批号为“国食健字G20050112”的假冒保健食品“芷王牌怡神胶囊”,通过物流将大批上述假冒保健食品销往广西、湖北、山东、吉林、四川等地,涉案货值达900余万元。为进一步查清案情,巴中市食药局与公安机关联合成立“打假”专案组,全力侦办此案,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岳某,捣毁其经营窝点,现场缴获假冒保健食品400余盒,价值数万元。目前,岳某已被巴中市公安机关控制,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来源:我要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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