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农业农村领域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国标委发〔2022〕18号),经组织专家评审,现将拟下达的第十一批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增补项目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反馈,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签字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公 示 期:2023年2月10日—2月24日
联系电话:010-82260685
附件:拟下达第十一批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增补项目汇总表.docx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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