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市场监管局对位于吴江经济开发区江陵东路9号的苏州中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在使用空气压缩机(产品型号GA13+-8.5),显示工作压力7Bar(即为0.7MPa),介质为压缩空气;相连的储气罐(产品编号1013JTDB1491)压力表显示1.25MPa,该罐设计压力1.05MPa,制造日期2010年8月,推荐使用年限7年,该罐于2010年11月投入使用至检查当日。经进一步核查,发现该储气罐配套用的压力表及安全阀不能提供有效的检定(校验)证书。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第三十九条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属于使用未经检验储气罐、未经定期校验安全阀、未经周期检定压力表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八十三条第(三)项及《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60,000元的行政处罚。
该案反映出部分储气罐使用单位对特种设备安全意识不足,管理制度不健全。市场监管部门坚持查处一批案件、规范一个行业的原则,及时将此类案件情况通报汽修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同时督促广大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守住安全底线。
常熟市市场监管局对常熟市某项目工地的钢筋采购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常熟市志恒钢材有限公司向该工地供应钢筋产品时出具的9份“产品质量证明书”存在伪造问题。经查,当事人将多个批次的钢筋通过对产品质量证明书所载明的件数和重量等原始数据进行修改,伪造成同一批号的钢筋或直接伪造产品质量证明书后出具给江苏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当事人伪造的9份产品质量证明书中涉案钢筋的重量共计226.9吨,货值金额共计808,346元。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构成了《江苏省惩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条例》第六条第六项所指的“伪造、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或者质量证明文件的”违法行为。常熟市市场监管局依据《江苏省惩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条例》第十九条第五款、《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三条第一项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40,000元的行政处罚。
伪造钢筋产品质量证明书目的是为了把零散批号的钢筋捆绑为大批次进行销售,极有可能带来建筑钢筋“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风险,对建筑安全带来安全隐患。市场监管部门成功查办此案,有力地震慑了此类行业违法行为,从源头防控建筑安全风险。
苏州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销售经营的牛蛙进行抽样送检,发现产品中的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 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后,随即将不合格报告移交吴江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进行查处。
当事人经营兽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吴江区市场监管局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当事人处以没收违法所得45元,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兽药在防治动物疾病、提高生产效率、改善产品质量等方面有着重要作用,但由于部分养殖人员缺乏科学知识或者一味追求经济利益,存在滥用兽药现象。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严厉打击食品违法行为,坚决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姑苏区市场监管局对姑苏区美高美超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大量待售的茅台、五粮液、国缘、国窖1573、梦之蓝等高端系列的白酒涉嫌侵权,执法人员当即对上述白酒实施了扣押行政强制措施。
经查,当事人经营待售的上述涉嫌侵权茅台、五粮液、国缘、国窖1573、梦之蓝等品牌酒类共计182瓶,均以低于市场价一百至二百元的价格从个人渠道回收所得,准备按照店内正品价格进行销售。当事人购进、销售上述白酒以现金方式交易,无交易凭证。根据当事人口供正品价格和已售白酒价计算,当事人经营待售的侵权白酒共计174,34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当事人的行为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姑苏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侵权白酒182瓶,罚款350,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将案件线索移送苏州市公安局姑苏分局。
针对市场上假冒侵权高档白酒频发的现象,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强对重点区域开展突击检查,严厉打击侵权商标行为,形成强力震慑的高压态势。同时提醒消费者在购买过程中要注意做好索证索票和货品查验等相关工作,提高风险意识,切勿贪图便宜而上当受骗。
张家港保税区市场监管局接投诉举报,对张家港市馨康可喜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通过会议营销的方式,在销售某品牌温热电位治疗仪及红参浸膏食品过程中,通过播放视频及讲师讲课宣传养生知识、介绍产品相关功效以达到推销产品的目的。播放视频中带有钟南山院士形象,并有“崔秀芳——世中联针刀专委会第一常务副会长、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特技联盟主席”以及大量的预防、治疗其他疾病的内容。经查,其播放视频及宣传中的相关统计资料、使用数据以及调查结果、引用语均没有科学依据及真实出处。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张家港保税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当前,针对以老年人为重点对象的保健品会销出现较多利用虚假广告、诱骗老年人花费高价购买保健产品的现象,全市市场监管部门重点出击,持续发力,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会销行为,有效净化消费市场环境。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