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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昕委员:尽快完善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国标体系

中国食品报 2021-03-10 点击 98 次

导读刘昕委员:尽快完善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国标体系

一粒米一桌餐,牵动着千家万户。当前我国食品安全形势基本稳定,为疫情防控提供重要支撑,为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然而,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面临的挑战依旧不小,让食品安全更加令人放心,既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头等大事,也是中国食品寻求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迈向更加璀璨的国际舞台的“敲门砖”,为此代表委员纷纷建言献策。

2019年1月,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然而,相对场地土壤污染治理,我国农用地重金属土壤污染治理尚处于起步阶段,缺乏指导整个行业发展的技术标准体系,严重阻碍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有效实施。全国政协委员、中山大学教授刘昕建议,应尽快建立完善的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的国家标准体系,为农用地土壤污染治理提供技术性指引。

刘昕认为土壤污染防治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农用地土壤污染治理缺乏统一、规范的名词术语,影响土壤污染治理行业及政府主管部门的实施与监管。农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与场地土壤不同,涉及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国土资源等多个政府部门之间的协同。由于缺乏统一的术语及其定义,影响了农用地土壤污染治理的有效实施。例如,针对农用地土壤污染,不同部门对“治理”的内涵解读迥异。生态环境部门往往解读为减少土壤中有毒有害污染物含量或降低其高活性形态,而农业农村部门则定义为农产品的达标生产。因此,规范专业术语及其定义是落实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治理的前提与基础。

二是农用地土壤污染治理及其效果评估缺乏以农产品达标生产为目标的认识。目前,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主要借鉴场地土壤“治土”的修复思路,以降低土壤环境重金属污染风险为目标。然而,农用地土壤的功能主要以粮食生产及农产品重金属达标为目标。这一错位导致“土壤已治理达标,但农产品尚未或无法达标”“农产品可达标生产,但土壤未治理达标”等系列问题的产生。

三是农用地土壤污染类型与程度复杂,缺少可以大面积应用的系统性解决方案。我国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涉及镉、砷、铅、汞、铬等及其复合污染,污染程度和类型复杂,污染土壤性质差异大,难以应用单一的技术手段实现污染治理。因此,如何构建系统性的标准化解决方案是关键。

四是土壤重金属钝化产品等投入品缺乏风险评估标准及相应的产品认证体系,导致修复过程产生次生风险。我国污染土壤重金属钝化产品的认证主要参考肥料调理剂等,缺少专门的认证体系,忽略了对钝化产品中重金属残留及其次生风险的评估,导致了治理过程污染物输入量过高,从而无法实现治理目标。

为尽快建立完善的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的国家标准体系,刘昕建议:

一是规范和统一农用地土壤污染治理过程包括通用性、重金属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效果评估等方面的名词术语及其定义。

二是需要以农用地土壤保障农产品安全为目标,建立土壤—农产品协同区域风险评价的方法。在此基础上,依据风险等级,建立分类分级的农用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的系统性解决方案。

三是亟须规范农用地土壤钝化产品的认证体系,尤其需要针对钝化产品中重金属含量建立风险评估方法,降低土壤治理过程中的污染物输入。


编辑:郭伟华
[来源:中国食品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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