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记者 陈娟女) 9月2日,安徽省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通报2020年全市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结果。本次检查共抽取60家机构,共发现问题127个,主要集中在技术能力、行为规范和管理体系等方面,检查结果均经检查组和被检查机构现场确认。六安信安建材检测有限公司等1家机构申请注销资质;金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1家机构主动申请撤销部分检验参数资质认证;六安金裕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等1家机构被责令整改、期间暂停出报告并移交办案部门处罚;安徽美自然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河南天龙检测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等15家机构被责令改正;六安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六安市水之缘水质监测站等43家机构通过检查,自行改正。
关于2020年全市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结果的通报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市局开发区分局:
为进一步加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后监管工作,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原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63号)、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0年安徽省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的通知》(皖市监函〔2020〕11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市局于2020年5月15日至8月15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全市获证的60家检验检测机构开展了分类监管现场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总体情况
本次检查组织形式为各县区局负责本辖区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其中:食品、环境、机动车等重要领域检验检测机构市局统一组织,由辖区市场监管部门集中开展监督检查;综合类检验机构监督检查由县区局自行检查。各县区局按照省、市局“双随机”分类监管的有关要求,适时匹配人员和机构,对辖区内检验检测机构开展监督检查。检查人员由行政监管人员及各专业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人员(技术专家)组成。市局对食品、环境、机动车等三大类重点领域的集中监督检查开展不定向督导。检查内容主要是检验检测机构法律地位、技术能力、行为规范和管理体系是否能够持续符合资质认定的条件和要求情况,以及履行法定义务、提供检验检测服务等情况。
按照省局相关要求,本次检查共抽取60家机构,按检验检测类别覆盖全市食品类检验机构8家,机动车检验机构22家,环境监测类检验机构8家,综合类检验机构22家;按分类监管等级覆盖A类2家,B类 22 家,C类28 家,D类0 家,上年度未定级8家。60家机构中,共发现问题127个,主要集中在技术能力、行为规范和管理体系等方面,检查结果均经检查组和被检查机构现场确认。六安信安建材检测有限公司等1家机构申请注销资质;金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1家机构主动申请撤销部分检验参数资质认证;六安金裕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等1家机构被责令整改、期间暂停出报告并移交办案部门处罚;安徽美自然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河南天龙检测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等15家机构被责令改正;六安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六安市水之缘水质监测站等43家机构通过检查,自行改正。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依法办理变更问题。部分机构对法人、标准和方法发生变化的检测项目等,未按照资质认定管理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标准和方法变更手续。资质证书能力附表中的个别作废标准未及时更新。
(二)设备管理问题。部分机构仪器设备到期未检定或校准,检定、校准后的仪器设备没有经过计量确认或者确认错误即投入使用,三色标未按照规定使用。部分机构对化学试剂、气体钢瓶未实行有效管理,试剂库无通风和消防措施,部分试剂超过有效期未进行处理。部分机构的检测仪器设备档案信息不全,标准物质采购验收使用记录不全,有的无专门档案。部分机动车检验机构检验场地进出口标识不清晰,检验场所安全措施不到位。
(三)报告记录问题。部分机构没有严格按照标准和方法要求实施检验检测活动,检测过程中未采取加标回收、标准样品检测、平行样、空白检测等质控措施,采样不规范;个别机构在固体污染源颗粒物采样中违反方法标准要求,随意减少采样点数量和缩短采样时间。部分机构分包检测报告未注明分包方名称。部分机构原始记录不全,原始记录检测项目未记录具体检测数据,委托协议书未能明确检测参数和试验规程;原始记录中缺少样品前处理过程记录和标准物质配制记录。部分机构较长时间未出具CMA报告,个别机构监测报告的地址与资质认定附表中不一致。
(四)管理体系问题。部分机构建立的管理体系未有效运行,内部审核或内审计划不合理,管理评审输出流于形式,一些内审和管理评审发现的问题没有进行有效改正。个别机构未按照《RB/T214-2017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的规定,制定或者修改管理体系文件。部分机构管理体系文件未传达至有关人员,检验人员不能及时获取并有效执行。
三、检查处理情况
(一)开展整改处理。针对此次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各县区局要按照附件《安徽省检验检测机构2020年监督检查结果后处理统计表》处理结果要求,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原质检总局令第163号)等规定进行处理。
1.处理建议为机构自行改正的,由机构在1个月内自行改正,机构改正完成后向辖区监管部门审查备案。
2.处理建议为责令改正的,由辖区监管部门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42条,下达书面责令改正通知书责成机构在1个月内整改完成。
3.处理建议为责令整改、罚款、整改期间暂停出报告的,由辖区监管部门启动行政处罚程序,进行立案查处。
上述问题机构在整改中,凡是涉及检验报告结论错误或不按照方法标准、规范进行检验的,必须责令检验机构召回报告,进行重新检验,检验数据结果报告由委托方审核通过后,才能认可完成整改。各县区局要及时做好后处理工作,并对机构整改情况进行确认(对食品、环境、机动车的三类重点类机构整改报告除报县区局外,县区局确认盖章后再报市局2份。综合类的机构整改报告报县区局确认即可)。涉及撤销资质认定证书的,上报市局转报省局依法办理相关撤销手续。
(二)落实整改成效。各县区局负责督促本辖区内发现问题的检验检测机构做好整改落实工作,对其整改情况的长期有效性进行跟踪检查。各县区局要认真总结此次集中检查所暴露出来的问题,采取行政约谈、日常巡查、监督检查、执法检查等多种方式,不断强化对检验检测机构地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检验检测行为。
(三)强化结果应用。请各县区局于10月10日前将处理结果(工作总结、相关附件表格、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整改通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一式两份书面报市市场监管局认证检验监管科。并按照《安徽省市场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办法》要求,及时将检查相关信息向社会公示。
附件:六安市检验检测机构2020年监督检查结果后处理统计表
?2020年9月1日
附件:
六安市检验检测机构2020年监督检查结果后处理统计表
填报单位: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填报时间:2020年9月1日
序号 | 机构名称 | 监督检查不符合项问题描述 | 处理结果 | 管辖单位 | ||||||||
1 | 安徽省地质矿产局313地质队实验室 | 受控编号313-JL-D103-2019的仪器设备使用通用原始记录缺少样品前处理过程记录。 | 未提供试剂耗材的验收记录。 | 机构自行改正 | 金安区局 | |||||||
2 | 河南天龙检测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 能力附表中2.1-2.4、2.1-2.3水利水电岩石实验规程已过期。 | 101-3A电热鼓风干燥箱校准证书确认记录未有效确认;落锤冲击仪、维卡软化测定仪未见校准证书、回弹仪仪器设备档缺少率定记录。 | 钢筋力学性能报告断后伸长率数值约错误。 | 样品流转单缺少样品流转状态标识。 | 责令 改正 | 金安区局 | |||||
3 | 六安市金安区环境监测站 | 编号为066的PF-52原子荧光光度计未粘贴停用标签。 | 机构自行改正 | 金安区局 | ||||||||
4 | 六安粮油检测中心 | 型号为PL202-L/210g/0.01g电子天平和型号为ME204E/220g/0.0001g电子天平检定证书未进行确认。 | 机构自行改正 | 金安区局 | ||||||||
5 | 六安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 移液枪未经检定/校准。 | 机构自行改正 | 金安区局 | ||||||||
6 | 六安恒阳职业病防治院有限公司 | 编号为26A1705-01-0030的PF52原子荧光光度计校准证书未进行确认。 | 未见2020年能力验证计划。 | 机构自行改正 | 金安区局 | |||||||
7 | 六安市永安汽车综合性检测站有限公司 | 纤维卷尺(30m)不能满足检验检测项目参数的需求。 | 机构自行改正 | 金安区局 | ||||||||
8 | 六安市恒丰机动车检测有新公司 | 滤光片未能提供检定/校准证书。 | 未能提供标准气体相关使用记录。 | 机构自行改正 | 金安区局 | |||||||
9 | 六安市浩宇机动车检验有限公司 | 未能提供标准气体相关使用记录。 | 机构自行改正 | 金安区局 | ||||||||
10 | 六安市通达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未提供摩托车检验相关作业指导书。 | 未提供标准气体相关使用记录。 | 机构自行改正 | 金安区局 | |||||||
11 | 六安市新星机动车检测有新公司 | 反光标识检测仪未能提供校准确认记录 | 未提供标准气体相关使用记录。 | 机构自行改正 | 金安区局 | |||||||
12 | 六安市金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GBZ/T 160-2004系列标准均已废止,未向资质认定管理部门申请保留变更。 | YSJL010三氯甲烷、四氯化碳气相色谱原始记录缺少样品前处理过程记录。 | 型号为A3AFG-00的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检定有效期2020年2月20日,已过期未检定/校准。 | 责令改正 | 金安区局 | ||||||
13 | 六安市城市排水站 | 无 | 金安区局 | |||||||||
14 | 六安市水之缘水质监测站 | 型号为ICS-1100离子色谱仪未做检定确认。不符合《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4.4.3的要求。 | 机构自行改正 | 裕安区局 | ||||||||
15 | 六安信安建材检测有限公司 | 该企业近一年来未开展检验检测工作。 | 已自行注销资质 | 裕安区局 | ||||||||
16 | 六安市科建建材检测有限公司 | 体系文件质量手册宣贯与考核无支持验证性材料和评价记录(不符合条款:4.5.1) | 试件检测委托协议书(合同)信息不完整,缺少样品的处置方式和客户(委托人)确认记录(不符合条款:4.5.11) | 回弹仪仪器设备档案不完整缺少档案唯一性编号,且回弹仪缺少率定记录(不符合条款:4.4.4) | 管理评审输入材料缺少外部评审内容(不符合条款:4.5.13) | 机构自行改正 | 裕安区局 | |||||
17 | 六安市通达交通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 样品流转单信息不全缺少试验人员签字(不符合条款:4.5.11) | 101-2A电热鼓风干燥箱校准证书确认记录未有效确认(不符合条款:4.4.3) | 机构自行改正 | 裕安区局 | |||||||
18 | 安徽省元一特种设备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六安分公司
| 体系文件质量手册的学习宣贯与考核无支持验证性材料和评价记录(不符合条款:4.5.1) | 200324-200325委托协议书检验检测项目内容信息不完整,报告原始记录无检测人员审核人员签字;检测报告检测项目合格判定无标准值范围要求(不符合条款:4.5.11) | 未见2020年度管理评审 | 责令改正 | 裕安区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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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安市建材建筑质量检测中心 | 体系文件质量手册、钢筋GB1499标准规范的学习宣贯与考核无支持验证性材料和评价记录(不符合条款:4.5.1) | 标准化学试剂(强酸强碱)等化学危险品未存放在耐酸耐腐蚀试剂柜中(不符合条款:4.3.3) | 101A-2电热鼓风干燥箱、DS101沙浴电炉校准证书确认记录未有效确认(不符合条款:4.4.3);回弹仪仪器设备档缺少率定记录(不符合条款:4.4.4) | , | 机构自行改正 | 裕安区局 | |||||
20 | 六安市快捷实业集团机动车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 未能提供滤光片校准确认记录 | 机构自行改正 | 裕安区局 | ||||||||
21 | 六安市利水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能力附表中5.15混凝土中钢筋检测技术规程JGJ/T152-2008已过期;12.1~12.17、14.1、14.2土工试验规程SL237-1999已废止;13.1~13.11水利水电岩石试验规程SL264-2001已过期;(不符合条款4.5.14) | 体系文件质量手册的学习宣贯与考核无支持验证性材料和评价记录(不符合条款:4.5.1) | 101电热鼓风干燥箱校准证书确认记录未有效确认(不符合条款:4.4.3);回弹仪仪器设备档缺少率定记录(不符合条款:4.4.4) | 未见2019年度管理评审 | 责令改正 | 裕安区局 | |||||
22 | 六安市万景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试车道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 未能提供标准气体相关使用记录 | 机构自行改正 | 裕安区局 | |||||||
23 | 安徽省公信产品质量检验有限公司 | 编号为SP20200041的气相色谱法原始记录缺少标准曲线信息。不符合《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4.5.11的要求。 | 机构自行改正 | 开发区局 | ||||||||
24 | 安徽美自然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报告编号为美 环境检测 综 字(2019)第0932号检测报告(非CMA报告)的采样计划缺少样品状态、点位信息、环境条件、样品保存情况等信息。不符合《检验检测资质认定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第十九条的要求。 | 报告编号为美 环境检测 综 字(2019)第0932号检测报告(非CMA报告)的氨氮分析原始记录表中无质控样或加标回收的质控记录。不符合《检验检测资质认定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第二十一条的要求。 | 查标准物质台账,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pH的标准物质有效期已过期。不符合《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4.4.1的要求。 | 规格型号为JSM280G-18手提式压力蒸汽灭菌锅检定有效期为2020年5月12日,已过期。不符合《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4.4.3的要求。 | 责令改正 | 开发区局 | |||||
25 | 安徽绿实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报告编号LS 20200407-001水质采样原始记录缺少委托单位、点位信息、环境条件、采样频次等信息。不符合《检验检测资质认定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第十九条的要求。 | 机构自行改正 | 开发区局 | ||||||||
26 | 六安市世所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未能提供车架号尾号为309012的报告和原始记录(不完整)。 | 未能提供标准气体相关使用记录 | 责令改正 | 开发区局 | |||||||
27 | 六安汽车城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驻车检测仪无状态标识。 | 未能提供标准气体相关使用记录 | 机构自行改正 | 开发区局 | |||||||
28 | 六安市途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驻车检测仪无状态标识。
| 机构自行改正 | 开发区局 | ||||||||
29 | 六安市环枫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皖NKD726外检表显示底盘动态检验,但报告单未记录。 | 机构自行改正 | 开发区局 | ||||||||
30 | 六安市金裕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 | 未能提供文件发放记录。
| 驻车坡道长度不能满足资质认定证书附表中批准的检验检测项目参数的需求。 | 标准物质使用数量和购置时间存在明显不符合实际的情况。 | 未能提供标准物质的相关记录 。
| 未能提供内审发现的问题得到有效整改证明。
| 管理评审的输入和输出不符合《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要求的内容。 | 责令整改、罚款、暂停出报告 | 开发区局 | |||
31 | 六安华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能力附表中15.3混凝土中钢筋检测技术规程JGJ/T152-2008已过期; 17.1 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JTG E60-2008已废止(不符合条款4.5.14),但未出检验检测报告 | 未对新项目钢筋混凝土用钢材试验方法 GB/T28900-2012(7)钢筋反向弯曲方法进行新方法证实(不符合条款4.5.14) | 标准化学试剂危险品未存放在耐酸耐腐蚀的试剂柜中,未做到双人双锁管理(不符合条款4.3.3) | 管理评审输入要素缺少外部评审内容(不符合条款4.5.13) | 责令改正 | 开发区局 | |||||
32 | 安徽世诺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能力附表中16.5/16.6混凝土中钢筋检测技术规程JGJ/T152-2008已过期; 15.1~15.9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JTG E60-2008已废止(不符合条款4.5.14)未出检验检测报告 | 回弹仪率定不符合规范要求(不符合条款4.5.13) | 检验检测报告信息不完整缺少试验日期(不符合条款4.5.20) | 仪器编号SNYQ/079电热干燥箱设备确认报告无确认依据(不符合条款4.4.3) | 责令改正 | 开发区局 | |||||
33 | 安徽建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体系文件质量手册宣贯与考核无支持验证性材料和评价记录(不符合条款:4.5.1) | 试件检测委托协议书(合同)信息不完整,缺少样品的处置方式和客户(委托人)确认记录(不符合条款:4.5.11)水泥试件检测委托协议书 | 回弹仪仪器设备档案不完整缺少档案唯一性编号,且回弹仪缺少率定记录(不符合条款:4.4.4)YQ-163 | 管理评审输入材料缺少外部评审内容(不符合条款:4.5.13)2019年度 | 机构自行改正 | 开发区局 | |||||
34 | 舒城县市场监督检验所 | 资质认定证书能力附表中GB/T5494-2008标准已作废(未出报告)。不符合《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4.5.14的要求。 | 原始记录编号为SCJYS-JS-Y-001米类质量指标测定中互混、杂质等项目均无计算公式。原始记录编号为SCJYS-JS-Y-002的微生物检验原始记录中无菌落总数培养基信息。不符合《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4.5.11的要求。 | 责令改正 | 舒城县局 | |||||||
35 | 舒城重川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 未能提供技术负责人李超的能力确认。 | 未能提供标准气体相关使用记录。 | 机构自行改正 | 舒城县局 | |||||||
36 | 舒城县舒畅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22)未提供职能数字温度大气压力计(压力部分)校准确认记录。 | 机构自行改正 | 舒城县局 | ||||||||
37 | 舒城县碧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7)文件编号为“BSHBJC/SC04-2019”的《质量手册》中《机动车检验机构要求》部位与其活动范围不适应。 | (22)1.检测仪器档案的内容不全面,不符合RB/T214中4.4.4的要求。 2.转速计无状态标识。 | (36)未能提供标准气体使用相关记录。 | 机构自行改正 | 舒城县局 | ||||||
38 | 舒城县环境监测站 | (22)编号为009-3的SHP-250型智能生化培养氧箱没有粘贴停用标识,不符合《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4.4.3的要求。 | (36)缺少草酸钠标准物质配置记录,不符合《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4.5.11的要求。 | 机构自行改正 | 舒城县局 | |||||||
39 | 舒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12)受控编号为YSJL-007的原始记录缺少仪器设备信息。 不符合《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4.5.11的要求。 | (22)型号为TU-1950分光光度计未做检定确认。不符合《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4.4.3的要求。 | 机构自行改正 | 舒城县局 | |||||||
40 | 安徽品测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4)资质认定证书能力附表中LY/T 1229-1999、GB/T 17138-1997、HJ 491-2009标准已作废(未出报告)。 不符合《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4.5.14的要求。 | (22)型号为3002电子天平未做校准确认记录。不符合《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4.4.3的要求。 | (37)2019年内审记录中未覆盖机构管理体系的全部要。素(缺少对质量控制室的内审记录)。不符合《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4.5.12的要求。 | (38)管理评审的输入性材料中缺少“目标的可行性”的内容。不符合《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4.5.13的要求。 | 责令改正 | 舒城县局 | |||||
41 | 舒城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 (4)能力附表中5.2、5.3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1-2002已过期;10.3混凝土中钢筋检测技术规程JGJ/T152-2008已过期;9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1999已过期;12.1公路路基现场测试规程JTG E60-2008已过期(不符合条款4.5.14) | (9)人员技术能力培训无支持验证性材料和评价记录(不符合条款:4.2.6) | (11)样品委托信息不完整(不符合条款4.5.11) | (13)未对新方法钢筋 GB/T1499进行新方法证实(不符合条款4.5.14) | (22)新标准石子筛、电热恒温干燥箱校准证书确认记录未有效确认、缺少必要的确认时间(不符合条款:4.4.3) | (38)2019年度管理评审缺少外部评审输入材料(不符合条款:4.5.13) | 责令改正 | 舒城县局 | |||
42 | 金寨县市场监督检验所 | 报告编号为JZJ-S-20190048的总砷原始记录无检验日期信息,标准物质信息有误。不符合《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4.5.11的要求。 | 报告编号为JZJ-S-20190048的总砷和铅原始记录均未做平行测试。不符合《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4.5.11的要求。 | 随机检查20台设备,编号为JZSJ-12的101型鼓风干燥箱校准未确认。不符合《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4.4.4的要求。 | 机构自行改正 | 金寨县局 | ||||||
43 | 金寨县环境监测站 | 仪器设备检定校准结果确认表无受控编号。不符合《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4.5.11的要求。 | 未见过硫酸钾试剂的验收记录。不符合《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4.5.6的要求。 | 机构自行改正 | 金寨县局 | |||||||
44 | 安徽省珠宝玉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 报告编号AGT C(2018)DLX0011号检验报告的红外光谱测试与分析和紫外可见光谱测试与分析原始记录缺少样品信息、仪器设备等信息。 不符合《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4.5.11的要求。 | 机构自行改正 | 金寨县局 | ||||||||
45 | 金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编号为J27的可见分光光度计检定有效期为2020年3月24日,已过期(到期后未用该设备检验样品)。不符合《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4.4.3的要求。 | 机构自行改正 | 金寨县局 | ||||||||
46 | 金寨县建设工程试验室 | 未有效对新项目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GB/T50081-2019钢筋反向弯曲方法进行新方法证实(不符合条款4.5.14) | ZT-96水泥胶砂振实台、WSM养护室校准证书确认记录未有效确认(不符合条款:4.4.3) | 机构自行改正 | 金寨县局 | |||||||
47 | 安徽亚润中明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 未能提供5m钢卷尺检定证书 | 未能提供标准气体使用记录 | 机构自行改正 | 金寨县局 | |||||||
48 | 霍山县机动车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 1转速计未能提供检定/校准证书。 | 自行改正
| 霍山县局 | ||||||||
49 | 安徽瀚茗分析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4.附表4.30土壤总铬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491-2009已作废。不符合《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4.5.14的要求 | 27.报告编号HMJC-202002-01的分包检测报告未注明分包方名称。不符合《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4.5.20的要求 | 36.未见重铬酸钾标准溶液的配置记录。不符合《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4.5.11的要求 | 责令改正 | 霍山县局 | ||||||
50 | 霍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14.编号为20190191检验经历报告的原始记录中,大肠菌群原始记录未按标准规定方法进行检验(标准要求为第二法,实际用第一法)。不符合《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4.5.14的要求 | 责令改正 | 霍山县局 | ||||||||
51 | 霍山县建材试验中心
| 13.未对新方法钢筋GB/T50081进行新方法证实(不符合条款4.5.14) | 22.压力试验机YE2000D、万能试验机WDW-5D检定证书确认记录未有效确认、缺少必要的确认时间(不符合条款4.4.3) | 自行改正 | 霍山县局 | |||||||
52 | 霍山县市场监督检验所 | 4.GB/T5494-2008、GB/T5531-2008未变更。 | 37.内审检查表不完善。 | 责令改正 | 霍山县局 | |||||||
53 | 安徽中晟分析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 无 | 霍山县局 | ||||||
54 | 霍邱县环境监测站 | (霍环监)字(2019)第31号监测报告的社会生活噪声监测原始记录缺少检验方法依据、仪器设备编号、天气状况等信息。不符合《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4.5.11的要求。 | 未见2020年仪器设备检定校准计划。不符合《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4.4.3的要求。 | 未见2020年实验室用水验收记录。不符合《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4.4.4的要求。 | 机构自行改正 | 霍邱县局 | ||||||
55 | 霍邱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 能力附表中5.4、5.5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1-2002已过期;10.2混凝土中钢筋检测技术规程JGJ/T152-2008已过期;8.1、8.2、8.3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1999已过期(不符合条款4.5.14) | 未对新项目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GB/T50080-2016塌落度、表观密度进行新方法证实(不符合条款4.5.14) | 人员技术能力培训无支持验证性材料和评价记录(不符合条款:4.2.6) | 回弹仪仪器设备档缺少率定记录(不符合条款:4.4.4) | 责令改正 | 霍邱县局 | |||||
56 | 霍邱县捷顺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皖NA5810轮胎上传照片显示与外检表(注册)不一致。 | 责令改正 | 霍邱县局 | ||||||||
57 | 霍邱县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 | 未见逆反射系数检测仪(编号:30190306657)校准确认记录 | 机构自行改正 | 霍邱县局 | ||||||||
58 | 霍邱县瑞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未见环境参数仪(编号:SG-19506737)校准确认记录 | 机构自行改正 | 霍邱县局 | ||||||||
59 | 霍邱县为民机动车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 试车道划线脱落严重 | 机构自行改正 | 霍邱县局 | ||||||||
60 | 叶集试验区宝丰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未对检定证书进行确认 | 未能提供标准气体相关使用记录 | 机构自行改正 | 叶集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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