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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6万!2020年南宁市市本级食品抽检项目招标

中国政府采购网 2020-08-24 点击 67 次

导读986万!2020年南宁市市本级食品抽检项目(项目编号:NNZC2020-G3-00027-JLNF)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0年南宁市市本级食品抽检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http://www.nnggzy.org.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09月11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NZC2020-G3-00027-JLNF

项目名称:2020年南宁市市本级食品抽检项目

预算金额:A分标157万元、B分标143万元、C分标118万元、D分标100万元、E分标120万元、F分标108万元、G分标108万元、H分标72万元、I分标60万元。

最高限价:与预算金额一致

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A、B、D、E、F、G、H、I分标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提供服务,至2020年11月30日前完成。

C分标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提供服务,特殊食品全部抽检工作须在2020年11月30日前完成,其他批次抽检工作在2021年3月30日前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境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提供本次采购服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八十五、八十六条规定(见第四章投标人须知 总则 3.5);

3.2、投标人具有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具备与承检任务中检验项目和任务量相适应的检验检测能力;

3.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地点: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nnggzy.org.cn)的信息公告处

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潜在供应商自行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nnggzy.org.cn)的信息公告处下载采购文件。

售价:0元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0年 9 月11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宁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根据南宁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招标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财采〔2020〕12号)要求,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

(1)接收邮寄快递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30~17:30。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送达,且须交由招标代理机构当面签收。招标代理机构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收到投标文件的邮寄包裹后,会按照投标人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电子邮箱告知投标文件收件的情况,请投标人务必确保所预留的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

(2)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统一将收到的投标文件运送至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确保本项目能在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准时开标。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并尽量在投标截止日期1日前送达。

(3)投标人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投标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分标、项目编号、有效的电子邮箱、联系电话等内容的纸质表格(表格格式自拟)。如招标代理机构收到的邮寄包裹未按上述要求进行标识,造成无法将投标文件提交至该项目开标评标环节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南宁市壮锦大道31号云顶印象4层403号,收件人:黄艳,联系电话:17777101281。

3、为便于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审期间与投标人取得联系,做好评审过程中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以及投标等工作,投标人务必做到评审当天投标人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审过程中需要与投标人进行投标、要求投标人进行报价以及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审委员会会通知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

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联系方式,致使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无法与投标人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报价、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不参加现场投标活动。

5、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南宁政府采购网(http://zfcg.nanning.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www.nnggzy.org.cn)上发布。

6、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65号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0771-5631386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壮锦大道31号云顶印象4层403号

项目联系人:黄 艳 电话:0771-28220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 艳

电 话:0771-2822099

4、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南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1-2189091

采购人: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 8 月21日

附件信息:

2020年南宁市市本级食品抽检项目招标公告.docx

编辑:张圣斌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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