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德中交咨询(广州)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南沙区水务局的委托,对 南沙区农村生活污水监督检测服务项目(2020-2021年)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115-202001-107723-0004
二、采购项目名称:南沙区农村生活污水监督检测服务项目(2020-2021年)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40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备注:
(1) 招标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详见“招标需求”部分。
(2) 投标人应对整个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项目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4)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项目属性:服务类;品目类别:C0908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5)监管部门:广州市南沙区财政局。
六、供应商资格:
6.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0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5)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6.2 不接受南沙区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业主、管理单位的投标;也不接受2020-2021年在南沙区从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管理养护单位(含委托和中标养护单位)的投标;为了保证巡检和考核工作的独立、公平、公正,本项目也不接受2020-2021年度承担广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监督考核项目单位的投标。
6.3 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6.4 已登记并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
6.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请投标人代表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0年01月19日 至 2020年01月23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谷德中交咨询(广州)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F单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2月11日15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F单元
十、开标时间:2020年02月11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F单元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0 年 01 月 19 日 至 2020 年 01 月 23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发布人:谷德中交咨询(广州)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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