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33 号),涉及我省2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核查处置结果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天猫益衡食品旗舰店(经营者为河南省杂粮先生食品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店)销售的、标称河南省杂粮先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混合水果烘焙燕麦片和混合坚果烘焙燕麦片,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河南省杂粮先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混合水果烘焙燕麦片和混合坚果烘焙燕麦片共172罐,其中12罐用于出厂检验,其余160罐销售给天猫网络客户,共计80公斤,货值3184元。收到不合格报告后该企业共召回不合格食品40罐。
河南省杂粮先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禁止生产经营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和本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参照《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河南省杂粮先生食品有限公司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388元;2、罚款80000元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编号为:(焦)市监食罚〔2019〕3号。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经调查,造成该批次不合格混合水果烘焙燕麦片和混合坚果烘焙燕麦片的原因是公司车间温度、湿度较高,卫生条件不够完善,生产过程把控不到位,该企业已作出以下整改:1.对上述2批次不合格食品已按规定发布召回通知。2.加强员工培训,提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3.严格操作规范,进入车间穿戴整齐洗手消毒。4.加强生产环境卫生及车间管控,改善杀菌措施,延长杀菌时间,确保杀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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