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发[2015]13号)和《陕西省标准化工作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发[2015]45号)精神,结合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标准化法》、当前标准化工作改革政策,并考虑2019年机构改革等因素,为进一步优化完善现行地方标准结构,提高地方标准供给质量和使用效率,充分发挥标准的引领作用,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我局组织省级有关部门、各有关技术归口单位、市场监管有关职能单位,对近2年批准发布的陕西省地方标准进行了复审。决定废止6项(见附件1)、修订32 项(见附件2)、整合 0 项(见附件3),现予以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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