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批准,浙江瑞扬工程咨询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受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就2019-2020年瑞安市食品安全抽样与抽检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RYCG201910006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标项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 | 最高限价
| 备注 | |
1 | 专项、应急等抽检 | 1 | 项 | 65 | 专项、应急等抽检约650批次(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 / | 财政预算价:人民币500万元。 |
2 | 流通、餐饮环节抽检 | 1 | 项 | 65 | 流通、餐饮环节抽检约600批次及餐饮抽样约200批次(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 餐饮抽样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为260元/批次 | |
3 | 餐饮环节抽检 | 1 | 项 | 65 | 餐饮环节抽检约650批次及餐饮抽样约200批次(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 餐饮抽样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为260元/批次 | |
4 | 生产、流通环节抽检 | 1 | 项 | 65 | 生产、流通环节抽检约550批次(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 / | |
5 | 小作坊、流通环节抽检 | 1 | 项 | 60 | 流通环节抽检约450批次及小作坊抽样约400批次(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 小作坊抽样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为370元/批次 | |
6 | 流通环节抽检(一) | 1 | 项 | 60 | 流通环节抽检约550批次及流通抽样约200批次(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 流通抽样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为220元/批次 | |
7 | 流通环节抽检(二) | 1 | 项 | 60 | 流通环节抽检约550批次及流通抽样约200批次(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 流通抽样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为220元/批次 | |
8 | 农产品流通环节抽检 | 1 | 项 | 60 | 农产品流通环节抽检约750批次(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 /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供应商具有处于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址、售价:
1、获取时间:2019年10月1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2、获取地址:供应商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操作路径: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元。(售后不退,现场缴纳)
六、获取磋商文件下载地点:供应商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七、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11月5日上午9:00 时止。
八、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11月5日上午8:30-9:00 时止。
九、投标地址:瑞安市滨江大道外滩满庭芳大楼三楼开标室(见当日大厅公示栏)。
十、开标时间:2019年11月5日上午9:00正。
十一、开标地点:瑞安市滨江大道外滩满庭芳大楼三楼开标室(见当日大厅公示栏)。
十二、投标保证金: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十三、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和诚信管理暂行办法》,中标成交的投标供应商,必须事先申请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请投标供应商登入“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登记注册。
3.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4.根据浙财采监〔2012〕11号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已注册并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且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含微型企业)条件的,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时可享受《暂行办法》规定的优惠政策。(如小微企业投标且提供其它小型、微型企业产品,其所投产品制造商也须满足此规定,方可享受《暂行办法》规定的优惠政策。)
5.本项目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项目中涉及到的设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十五、联系方式:
1、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瑞扬工程咨询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锋光、张晓月
联系电话:13506650448
传真:0577-65651924
地址:瑞安市安福路28号三楼
2、招标人名称: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15990781252
地址:瑞安市东山经济开发区金源路1677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瑞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人:黄艳雁
联系电话:0577-65827567
传真:0577-65827570
地址:瑞安市财政局大楼15楼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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