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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废止蛋类等12类产品卫生标准

海关总署 2019-08-23 点击 121 次

导读2019年8月15日,台湾地区“卫福部”发布卫授食字第1071303774号令。

2019年8月15日,台湾地区“卫福部”发布卫授食字第1071303774号令,废止蛋类、水产动物类、食用油酯、藻类食品、生鲜肉品类、食盐、酱油类单氯丙二醇卫生标准,以及食品中真菌毒素、食米重金属、牛羊猪及家禽可食性内脏重金属、食用菇类重金属、蔬果植物类重金属限量标准,共12个标准,即日生效。

取消原因是已将相关内容纳入“食品中污染物质及毒素卫生标准”中,原标准没有存在必要。


编辑:张岩
[来源: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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