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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机动车环检机构也将被“检验” 已从11月7日开始实施

厦门网 2018-11-15 点击 107 次

导读今后,机动车环检机构也将有记分制的“紧箍咒”,各类违规行为对应不同的扣分值,有效约束机构的经营行为。

  今后,机动车环检机构也将有记分制的“紧箍咒”,各类违规行为对应不同的扣分值,有效约束机构的经营行为。昨日上午,厦门市环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厦门市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与人员管理办法》进行权威解读。该管理办法已经从11月7日起实施。
  据了解,目前厦门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已有12家,从业人员300多人,还有多家正在筹建中。管理办法规定,厦门在全省率先实行环检机构记分制管理,它类似机动车驾驶证记分模式,12分为一个记分周期,一个周期12个月,依照违规问题的严重性,从1分到12分递增,其中9类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一次记12分,11类存在违规检测的行为一次记6分。
  “记分制能有效强化机构自律,督促机构规范化运营。”市环保局污染防治处处长刘宝珠表示,累计记分达12分的,将立即暂停该环检机构的网络连接,责令进行整改。同时要求机构必须与相关主管部门的信息平台联网,实时传输检测数据信息和视频监控图像等内容,按要求进行保存。刘宝珠介绍,今年就有一家环评机构在信息化联网监管前栽了“跟头”,执法人员通过安装在机构系统里的“黑匣子”调取监控视频,把该机构几个月前的违规行为揪了出来,进行了处罚。
  此外,会上还发布了2017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其中,被评为环保诚信等级54家、环保合格等级77家、环保警示等级4家、环保不良等级2家。

编辑:张岩
[来源:厦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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