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3日,欧盟发布了关于局部空间加热器的生态设计要求和能效标签的法规(EU) 2015/1185,1186和1188的指导文件。
其中明确了:
一 生态设计要求的时间表
二 能效标签
使用范围:
适用于在法规(EU)2015/1186 第一条中所列出的范围内的产品。
不是所有在生态设计要求范围内的产品都适用能效标签;值得注意的是:局部空间电加热器 和 标称热输出在50 kW以上的局部空间加热器 不在能效标签范围内。
强制时间:
从2018年1月1日起:对于所有局部空间加热器,除了使用固体燃料的无管道加热器或使用固体燃料通过烟囱排放的加热器。
从2022年1月1日起:对于使用固体燃料的无烟道加热器或使用固体燃料通过烟囱排放的加热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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