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漯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郾城分局2017年食品抽检项目
1.2招标编号:漯采公开采购-2017-202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采购内容:辖区内食用农产品和餐饮食品的抽样检测服务;
2.2、实施周期:截止到2017年食品抽检业务完成;
2.3、质量要求:满足国家标准及各部委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2.4、项目预算:约54万元
2.5、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检测机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3、通过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食品检验实验室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并取得计量认证证书(CMA或CMAF),且证书合法有效,具备检验项目的法定检验资质(含认证项目目录);
3.4、投标人须具备采样、送样能力,并有专业的采样队伍及抽样队伍,具备满足速冻及冷饮类储运条件的设备;
3.5、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具);
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请于2017年11月8日至2017年11月14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井冈山路与汉江路交叉口交易中心一楼交易大厅报名;
4.2、报名资格通过后即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1000元/份(售后不退);
4.3、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供应商报名时须携带:(1)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后附法人身份证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3)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4)履行合同所需的相关设备证明文件(专职抽样用车,专职抽样用车及相关人员证书);(5)在中国境内有独立的、满足检验工作需要的食品检验检测实验室(附场地租赁合同或所有权证明文件);(6)授权委托人及履行合同所需的相关人员的社保证明;(7)供应商缴完税证明及社保证明(凭税务机关正规发票);(8)供应商提供有效的CMA或CMAF证书,有检验项目的法定检验资质(含认证项目目录);(9)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10)近3年内没有发生过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违法事件和与检验相关的不良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1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证明材料查验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两份(胶装成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11月30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开标地点):漯河市嵩山东支路与嫩江路交叉口西北角工商联大厦9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 购 人:漯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郾城分局
联 系 人:康先生
联系电话:18623950388
采购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区1202室
联 系 人:潘女士
联系电话:0371-65585906 0395-3226898
监督部门:漯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0395-315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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