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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检验机构弄虚作假被罚!

华龙网 2017-08-17 点击 136 次

导读日前,重庆市环境监察总队依法对重庆朗捷汽车检测有限公司开出50万元罚单。

  日前,重庆市环境监察总队依法对重庆朗捷汽车检测有限公司开出50万元罚单。案件系该公司在对机动车进行排放检验时,采取弄虚作假的方式通过机动车排放检验,并出具排放检验合格报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

  5月4日,市环保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重庆朗捷汽车检测有限公司在对渝A19***等车辆进行排放定期检验时,未将检验设备的采样探头插入汽车排气管中就完成排放检验,并出具排放检验合格报告。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应当依法通过计量认证,使用经依法检定合格的机动车排放检验设备。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的规范,对机动车进行排放检验,并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联网,实现检验数据实时共享。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及其负责人对检验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市环境监察总队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和《重庆市在用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七条之规定,对重庆朗捷汽车检测有限公司作出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

  市环保局介绍,2016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特别规定了“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及其负责人对检验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此次处罚案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以来对违法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采用最高金额处罚。

  环保部门呼吁广大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和机动车车主依法经营、依法办事,避免触碰法律法规红线,共同规范在用机动车排放检验,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改善。


编辑:郭伟华
[来源:华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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