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郑州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机构招标项目
二、项目编号:郑财招标采购-2017-484号
三、招标项目简要说明: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拟比选五家食品安全检验机构建立郑州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定点委托检验机构备选库,承担本市2017年度郑州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及风险检测业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供应商应符合《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实验室取得CMA(或CMAF)认证,且证书合法有效;
4、供应商具备有开展食品定点委托检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食品安全监测评估能力,能够按照规定时限出具检验报告、分析检验结果;
5、供应商具备采样、送样能力,并有专业的采样队伍及检验队伍,具备满足速冻及冷饮类食品储运条件的设备;投标项目中如果有微生物项目,投标人应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设有微生物检测实验室;
6、供应商应在 “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中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
7、本项目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报名时间:2017年7月10日至2017年7月14 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同报名时间。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文件;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明文件(三证合一的除外);
3、认证证书;
4、“具有食品安全监测评估能力”的证明文件;
5、“供应商具备采样、送样能力,并有专业的采样队伍及检验队伍,具备满足速冻及冷饮类食品储运条件的设备” 的证明文件;
6、供应商应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设有微生物检测实验室的证明文件;
7、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缴纳税收证明、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资格要求第六条信用信息网页查询记录(凡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依法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以上资料报名时携带原件供验审,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按顺序装订成册。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
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二部(郑州市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中原农科楼三楼)。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8月1日上午9:30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七、开标会议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7年8月1日上午9:30整
开标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八、本项目公告发布网站: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财政局等网站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方式:0371-67177960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淮河西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中原农科三楼代理二部
联系人:闫志明、郑国军
电 话:0371-6885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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