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贺州市市民服务中心检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贺州市市民服务中心检测项目
项目编号:GZ2016备字107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4-512304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贺州市民主巷6号
联系方式:陈工,0774-512304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廖嘉,0774-5137767
代理机构地址: 贺州市公安局东南面搬迁用地17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贺州市正宏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贺州市市民服务中心检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贺州市市民服务中心检测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GZ2016备字107号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检测工作内容包括对原材料及试件、建筑节能、地基基础工程、主体工程、检砂石配合比和电线电缆、消防安装工程及所有按规定和图纸要求须检测的项目,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暂定约128.41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含见证取样、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地基基础检测)、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含节能检测)及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检测机构。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及持有工程检测上岗证且为本单位职工。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7年1月3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7年1月10日止(工作日), 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2.发售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四楼 联系电话:0774-5268001)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
4.由潜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为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拟投入本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携带以下证件现场报名: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质量检测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含节能检测)副本复印件、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此两项证件不需提供)④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格式见附件)⑥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二代身份证、职称证书及工程检测上岗证、2016年8-10月养老保险缴纳凭证复印件⑦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为投标人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本公告发布后查询,联合体投标时只需提交牵头人的查询函),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上提及的证件或资料均须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报名后留下存档;并同时提供原件备查,复印件须与原件一致方可报名。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人民币壹万元整。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1月24日10时00分前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为牵头人)的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945009010008838888
开户行:邮政储蓄银行贺州市分行营业部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1月24日10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1月24日10时00分,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需携带的资料见招标文件)。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及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十二、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贺州市正宏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贺州市民主巷6号
联系人及电话:陈工,0774-5123049;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贺州市公安局东南面搬迁用地17号
项目联系人:廖嘉 联系电话: 0774-5137767
3.监督部门: 贺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电话: 0774-5139637。
采购人:贺州市正宏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月3日
附:联合体协议书格式
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时适用)
牵头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成员二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鉴于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 (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总承包投标并争取赢得本项目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牵头人投标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在本项目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部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6.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 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年 月 日
【备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含见证取样、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地基基础检测)、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含节能检测)及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检测机构。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及持有工程检测上岗证且为本单位职工。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8.4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1月03日 08:00 至 2017年01月10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四楼 联系电话:0774-5268001)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1月24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1月24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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