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保定市莲池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保定市莲池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餐饮食品检测单位入围进行询价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保定市莲池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餐饮食品检测单位入围
项目编号:HBXJ042016ZFCG06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帅、张鹏
项目联系电话:0312-507532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保定市莲池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保定市莲池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宇 0312-508566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帅、张鹏 0312-5075320
代理机构地址: 保定市七一中路84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询价通知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④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投标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3) 具备与承检任务中检验项目和任务量相适应的检验检测能力,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检验事故,并提供承诺书。(4)在河北省内具有固定且能够独立运行的实验场所,能够满足本项目要求的承检任务需要。(5)从事检验相关人员(不含管理人员、抽样人员)总数应不少于30人,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帐单(或社保中心证明)原件为准。(6)检验报告授权签字人(至少一人)具备副高级技术职称。(7)近3年(含)承担过市级(含)以上国家食品抽检任务;食品抽检工作经历≥3年或承担过3次以上政府食品承检任务。(8)液相色谱仪:≥3台;气相色谱仪:≥1台;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荧光-液相色谱仪联用仪(以仪器检定证书为准)(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其他要求详见询价通知书。相关资质要求:投标供应商具备与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相适应的检验资质(开标时须提供证书及已取得认证项目目录原件),取得计量认证证书的食品检测机构,且证书合法有效,资质认定范围须覆盖采购包范围内检验项目。
三、报名和审查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5.0 万元(人民币)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2日 09:30 至 2016年12月26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兴冀窗口(保定市七一中路84号)
审查时间(审查资质的时间):2016年12月29日 14:30
审查地点(审查资质的地点):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电子评标室
四、开标时间:2016年12月29日 14:30
五、询价方式和询价时间及地点等:
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2016年12月22日 14:30 至 2016年12月26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询价文件地点:
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兴冀窗口(保定市七一中路84号)
获取询价文件方式:
现场发售
获取询价文件文件售价:
300.0
六、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12月29日 14:30 至 2016年12月29日 14: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七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询价通知书发售方式:有意向的投标供应商请携带下列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报名并购买询价通知书。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5)、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检验事故承诺书。
6)、资质证书及证书附表
7)、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或社保中心证明)
注:三证合一的投标供应商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对于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进行审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在满足询价通知书实质性要求大于三家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求评定最低报价的前三名投标供应商作为入围供应商。若满足询价通知书实质性要求只有三家,则评定最低报价的前两名投标供应商作为入围供应商。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询价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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