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环保局官方网站今天公布了对一批环境违法企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济南正通机动车安全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和济南彩龙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两家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因违法行为分别被处以10万元罚款。
据了解,今年4月6日,环境保护部对济南正通机动车安全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和济南彩龙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并于6月20日通报相关检查情况。6月27日及7月4日,市环保局高新区分局执法人员针对环境保护部通报情况,对两家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
检查发现,济南正通机动车安全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存在标准物质过期和取样探头长度不一致问题,影响监测数据及检测报告准确性;存在违规变更机动车排气检测方法问题,由简易工况法变更为双怠速法检测,与《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18285-2005)要求不一致。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市环保局依法对该单位处以10万元罚款。
检查发现,济南彩龙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也存在类似违法行为:存在标准物质过期和取样系统密封不严问题,影响监测数据及检测报告准确性;存在违规变更机动车排气检测方法问题,由简易工况法变更为双怠速法检测,与《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18285-2005)要求不一致。该单位上述行为同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市环保局依法对该单位处以1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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