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外国语学校“毒地”事件,让土壤污染防治再次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土十条》)出台在即,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在多次公开场合都谈到了我国的土壤污染治理。仪器信息网编辑对多次讲话进行梳理,看看环保部长到底都说了啥?
摸清家底 启动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陈吉宁说,完成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建立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
2014年,环保部和国土资源部联合发布《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下称《公报》)指出,全国土壤总的超标率为 16.1%,其中轻微、轻度、中度和重度污染点位比例分别为11.2%、2.3%、1.5%和1.1%,并指出“工矿业、农业等人为活动以及土壤环境背景值高是造成土壤污染或超标的主要原因”。 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东北老工业基地等部分区域土壤污染问题较为突出。
这个从2005年~2013年实施的调查,实际调查面积约630万平方公里。环保部门和环境产业人士都认为,这份调查,采样点位设置太粗,因此得出的数据不够细致,要作为毒地数据库,是远远不够的。
据仪器信息网了解,我国将重新布设土壤监测网络,其中国控点为35000个,其中普查点20000个,每五年监测一次,风险点15000个,一年监测一次。
以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为重点,实行分级分类管控
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陈吉宁表示,“土十条”将分别针对未污染土地、正在污染的土地、已经污染的土地分类做好风险管控,在风险管控的条件下做好修复。我们要解决科学技术问题,提高科技保障能力,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强化目标考核。重点解决农用地和污染的建设用地,提出明确的管控要求。
陈吉宁认为,土壤污染防治,首先应该强调的还是风险管控,通过改变土壤的使用方式,避免污染扩散,这是最根本、最有效的办法。“不要讲土壤污染防治是一个全面化的大治理,全世界没有一个国家是这么做的。” “有些企业、专家愿意炒这个事情,动不动就十几万亿、几十万亿”,“通过改变土壤的使用方式,避免污染扩散,这才是最根本、最有效的办法”。
将来的“土十条”在资金方面将与“大气十条”、“水十条”有很大的不同。关键是要建立终身追究制度。
健全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推进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
根据环保部2014年发布的《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试行)》,目前我国污染土壤修复的一般程序是,先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风险不可接受,就要选择修复策略、筛选与评估修复技术、制定环境管理计划,接下来要编制修复方案,在修复实施过程中,要对修复实施的设计、准备和实施阶段进行环境监理。在修复结果验收后,还要对场地进行后期管理。尽管有些城市有试行的,但在国家层面却一直没有出现一个统一、可供参考的指导原则。
环保部门已在10个省份启动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项目。支持38个重金属重点防控区域开展综合防治示范。持续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涉及16.23亿亩。在长株潭地区实施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及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试点,涉及170万亩。在新疆、甘肃等6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农膜回收利用示范,约涉及1200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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