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品危险特性分类鉴别、危险公示标签、安全数据单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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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 CMA CNAS

检测项: 危险化学品检验鉴定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

分类:化工 周期:3-7天 服务地点:全国

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

特级
事业单位 500人以上 独立实验室16个

服务详情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91号令)和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2020年第129号公告),对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需提供以下材料及进行以下检验。


一、进口危险化学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报关时,填报事项应包括危险类别、包装类别(散装产品除外)、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UN编号)、联合国危险货物包装标记(包装UN标记)(散装产品除外)等,还应提供下列材料:

1.《进口危险化学品企业符合性声明》;

2.对需要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产品,应提供实际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名称、数量等情况说明;

3.中文危险公示标签(即GHS标签,散装产品除外,下同)、中文安全数据单(即SDS/MSDS)的样本。


二、出口危险化学品的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海关报检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出口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符合性声明》;

2.《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散装产品及国际规章豁免使用危险货物包装的除外);

3.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

4.危险公示标签(即GHS标签)、安全数据单(即SDS/MSDS)样本,如是外文样本,应提供对应的中文翻译件;

5.对需要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产品,应提供实际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名称、数量等情况说明。


三、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的内容包括:

1.产品的主要成分/组分信息、物理及化学特性、危险类别等是否符合本公告的规定。

2.产品包装上是否有危险公示标签(进口产品应有中文危险公示标签),是否随附安全数据单(进口产品应附中文安全数据单);危险公示标签、安全数据单的内容是否符合本公告的规定。


中广测是海关总署许可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为满足化学品进出口和安全监管需求,向广大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物流和进出口企业提供专业的化学品检测、鉴定和咨询服务等,同时可按海关要求出具下列报告:

1.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

2.安全数据单/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制和审核(SDS/MSDS编制和审核)

3.危险公示标签(即GHS危险性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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