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相较于跑步、单车等其它有氧运动相同时间内能消耗更多热量,能更有效率地进行锻炼,同时游泳不仅可以消暑降温,也可以强身健体,因此是广大市民夏季最热门的体育运动项目之一。早在2013年5月1日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第一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目录公告》中提出,游泳项目属于其中一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场所经营单位必须按照《全民健身条例》的规定,做好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的申报和管理工作。
服务范围:
体育局、教育局、学校以及各类相关游泳场所经营单位
相关资质:
CMA
测试周期:
5-7个工作日
服务项目:
池壁及池底
视线
池面标识
出入水扶梯
排水设施
照度
应急照明灯
儿童游泳池
广播设施
救生观察台数量
救生器材
急救用品
场馆人员公示信息
警示标识
管理制度
地面静摩擦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