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生态环境厅执法局近日在沈阳市于洪生态环境分局组织召开了案件移交会议,一起由沈阳、本溪两市生态环境和公安部门联合侦办的三方检测机构弄虚作假案件正式移交沈阳市公安局环境安全保卫分局,并现场进行了经验交流推广。
图为沈阳、本溪两地生态环境和公安部门举行案件移交仪式。郭玉宝 摄
据了解,4月16日,本溪市生态环境部门向沈阳市对接并通报案情,反映沈阳某检测有限公司涉嫌检测数据弄虚作假。为此,在辽宁省生态环境厅执法局的督办下,责成由沈阳、本溪两市迅速联合侦办此案。公安干警和生态环境执法人员连续奋战10个日夜,经调查取证,查明该公司存在涉嫌检测数据弄虚作假的违法事实。
资料显示,沈阳某检测有限公司位于沈阳市于洪区,成立于2015年,经营范围为检测生态环保方面的水、气、噪声、土壤、固废。目前,该公司有30名工作人员,处于营业状态,相关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包含339个项目。
走访摸排,多方侦查,精准锁定目标
本溪市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第三方环保检测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今年3月份以来,在线索收集排查、案件分析研判、业务能力提升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在本次案件查处过程中,本溪市生态环境局成立了由市执法队与本溪市公安局环保支队组成的本溪专案组,全力办理此案。
起初,本溪市执法队对辖区内现有的两家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排查,发现其营业金额及服务对象不涉及第三方检测机构弄虚作假,进而将排查范围扩展到在本溪开展业务的外地第三方检测机构。
经大面积走访,本溪专案组初步判断沈阳某检测有限公司涉嫌检测数据弄虚作假。同时,围绕该公司在本溪市的业务范围,开展秘密侦察工作。
通过查看监控视频、现场走访询问、调取车辆行程轨迹等流程,执法人员发现该公司采样人员没有按照采样标准和时限采集空气样本,而只是通过拍照留痕,且污水送样检测项目未实际采样或送样,便出具了检测报告。
据了解,为确保能成功办理第三方检测机构弄虚作假案件,本溪市生态环境部门于2024年年初安排专人与公安干警到外地进行了经验学习,执法人员联合执法能力得到不断提升。
本案件中,本溪专案组调取涉及本溪市企业检测报告及原始档案377份,发现涉嫌造假检测报告及原始档案共计214份,涉嫌金额共计20.5万元。
图为沈阳、本溪两地生态环境部门对照清单向沈阳市公安局环境安全保卫分局移交案件。郭玉宝 摄
离奇造假,毫无底线,手段如此疯狂
据介绍,接到省生态环境厅执法局调度后,沈阳市生态环境局立即启动联动办案机制,成立由市执法队、于洪分局和公安部门组成的沈阳专案组,迅速开展查处工作。
4月18日,沈阳、本溪两地专案组对涉事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在法定代表人齐某的指引下对其实验室及办公场所进行勘察。
根据以往办案经验,并结合案件现有特点,沈阳专案组以该公司相关人员的办公电子设备中存储的业务往来信息为突破口,有针对性地检查了检测报告原始凭证、检测合同和相关检测设备。经查,该公司出具的虚假检测报告检测合同共计金额39.09万元。
“为满足客户要求,只能修改样品数据出具合格的检测报告,为了节省检测时间多跑几家业务。”执法人员在问询过程中,该公司有关人员对检测数据弄虚作假的原因给出了答复。
沈阳专案组总结归纳出检测报告弄虚作假共分四类:
一是取样人员现场摆拍,回公司后修改数据;
二是采样人员使用损坏的检测设备连通电源但不采取样品,回公司后编造虚假检测数据;
三是实验室人员更改样品数据,而后交给报告编制人员编造虚假检测数据;
四是从该公司业务手机微信内容中发现其多次修改检测数据,而后出具虚假检测报告。
引以为戒,主动出击,坚决整治乱象
该案件得以精准高效圆满查处,联合办案机制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通过信息资源、职能部门力量整合,积极推进案件查处。省生态环境厅高位统筹、科学决策、精心部署,第一时间联系省公安厅环保总队向沈阳、本溪两地公安部门下达指令,同时对两地生态环境部门进行督办,协调并案处理,确保在短时间内完成调查取证工作。
图为辽宁省生态环境厅执法局有关同志在案件移交现场作经验推广和总结讲评。郭玉宝 摄
“沈阳某检测有限公司涉嫌检测数据弄虚作假案件值得各地生态环境部门深入思考,要深耕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日常监管,举一反三,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坚决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屏障。同时,我们要不断加强执法人员能力培养,有效应对各种执法环境,严厉打击破底线、触红线的恶意环境违法行为。”省生态环境厅执法局有关负责同志在案件移交会上说。
生态环境检测工作是服务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的基础性公共事业,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工作,要为政府部门全面开展环境管理工作提供准确、可靠的监测数据和资料,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
接下来,生态环境部门将以该案件为镜鉴,深入剖析产生的原因、危害后果,以及对第三方检测机构日常监管中存在的堵点、难点和痛点,形成典型案例,供系统内学习借鉴。同时,继续跟进案件查处问责情况,形成工作闭环,持续推进检测机构整治工作,坚持“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原则,严厉打击乱象,助力建设风清气正、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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