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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4万!贵港市城区饮用水泸湾江取水口迁移工程检测服务招标

中国政府采购网 2021-05-13 点击 45 次

导读554万!贵港市城区饮用水泸湾江取水口迁移工程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E4508002851001592001

项目名称:贵港市城区饮用水泸湾江取水口迁移工程检测服务

预算金额:554.2143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54.2143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贵港市城区饮用水泸湾江取水口迁移工程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港市城区饮用水泸湾江取水口迁移工程检测服务已由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贵港市城区饮用水泸湾江取水口迁移工程贵发改环能【2020】597号、【2020】85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贵港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及自治区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和社会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贵港市城区饮用水泸湾江取水口迁移工程检测服务

项目招标编号:E4508002851001592001

建设地点:泸湾江贵港二桥上游200米左岸至石卡镇现状玉林市郁江古兰取水泵上游400米郁江左岸。

建设规模:

1、新建一座取水泵站,土建按远期70×104m3/d的规模建成,水泵分期建设,近期水泵装机容量为28×104m3/d,取水泵站建于郁江在石卡镇江南村白南屯段的北岸,在玉林市郁江南岸瓦塘取水泵站对面。

2、敷设2根DN1500从取水泵站到龙床井水厂门口的输水管线,管道长约48000m。

3、敷设1根DN1000从龙床井水厂门口到南江水厂的输水管线,管道长约3300m。

4、配套建设贵港市义乌小商品城供水管道,管道长约2500m。

5、取水泵站配套供电系统、控制系统及通风系统等。

建筑安装工程费: 约69345.6249万元

检测服务暂估费:554.2143 万元               

检测服务期: 730日历天

服务质量要求:按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委托单位的检测内容、完成时间进行检测,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对招标人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测,做到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

标段划分:(如有)       无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检测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见证取样检测 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钢结构工程检测  □室内环境检测  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检测  □节能检测   其他 其他按设计要求和建设工程有关规范、技术标准对整个项目进行检测检验,包括为设计单位提供所需的成果报告(如试验桩检测等)、相关联的所有检测事项(如基础开挖对红线外50米范围内构筑物、地上附属物、道路及地块沉降观测等)、检测二维码标签费用。招标范围不限于以上所列检测项(必须达到竣工及规范要求的所有检测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 取得省级及以上行政审批部门颁发的相应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本次招标要求资质证书具有: 见证取样检测、 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钢结构工程检测、□室内环境检测、 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检测等资质范围 其他;(招标人根据项目所需检测情况设置资质范围);

 (2) 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内容须满足招标范围的要求;

(3) 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要求,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3.3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一个/□多个/□所有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

3.4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异地试验室要求:须满足《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异地试验室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建发〔2018〕6号)规定。

3.6对跨区域承揽项目投标人的要求:

对跨区域【指公司注册地址不在项目所在地(跨市、县)】的项目(包含见证取样工作时)投标人的要求:

3.6.1在项目所在地设立有异地试验室的,按规定参与投标;

3.6.2在项目所在地没有设立异地试验室的,可与本地满足条件的试验室所属的检测机构组成联合体投标;也可独立参与投标,但需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一旦中标,见证取样检测内容必须分包给当地满足条件的试验室进行检测,中标人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风险。

3.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拟派检测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在评标阶段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拟派检测项目负责人被列为企业或个人诚信不良、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的投标人、检测项目负责人,依法对其投标活动予以限制。

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桂建发【2018】5号)规定,投标人、检测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以评标阶段通过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dn4.gxzjt.gov.cn:1141/WebInfo/Default.aspx查询的结果为准)。

3.8其他要求:

①人员最低配备要求:  无

②允许检测机构依法分包;

③投标人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2021年05月13日00时00分至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20日),由潜在投标人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网站(http://ggzy.jgswj.gxzf.gov.cn/ggggzy/)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文件应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6月03日09时 00 分。

5.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成功上传,并将与成功上传的投标文件同一时间生成的未加密投标文件电子文本刻录光盘包装密封后,于投标截止前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专职投标员本人提交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件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复印件)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验证,否则投标无效。

6. 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及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ggjy.gxgg.gov.cn:9005/(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上发布。(备注: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还应当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上发布)。

7. 交易服务单位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 监督部门及电话

 贵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0775-5921173

9. 注意事项

潜在投标人必须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登陆地址:http://ztb.gxzjt.gov.cn:1121/zjthy/。由于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的相关信息同步存在时间差(非实时同步,每天晚上同步一次),因此投标人应至少提前2天将所需投标材料在诚信库内审核通过。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贵港市城市管理监督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景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贵港市仙衣路1111号        地    址:贵港市港北区港宁花园B区

邮    编:        537100              邮    编:      537100           

联 系 人:      韦启伟               联 系 人:    陆洁媚           

电    话:0775-4571846                电    话:0775-4228676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网    址:                            网    址:                          

2021年05月13日

合同履行期限:730日历天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异地试验室要求:须满足《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异地试验室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建发〔2018〕6号)规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取得省级及以上行政审批部门颁发的相应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本次招标要求资质证书具有:?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钢结构工程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检测等资质范围?其他;(招标人根据项目所需检测情况设置资质范围); (2) 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内容须满足招标范围的要求;(3) 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要求,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13日  至 2021年06月03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2021年 05 月 13日 00 时 00 分至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20日),由潜在投标人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网站(http://ggzy.jgswj.gxzf.gov.cn/ggggzy/)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方式: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网站(http://ggzy.jgswj.gxzf.gov.cn/ggggzy/)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6月0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0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

是否允许联合体:是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 否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 否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贵港市城市管理监督局     

地址:贵港市仙衣路1111号        

联系方式:韦启伟 0775-45718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景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贵港市港北区港宁花园B区            

联系方式:陆洁媚 0775-45649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启伟

电 话:0775-4571846

附件:

  贵港市城区饮用水泸湾江取水口迁移工程检测服务招标公告.docx

编辑:张圣斌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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