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市管道路、桥梁等设施检测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xuzhou.gov.cn)”(具体在本项目招标公告的附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4月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徐采公(2021)JSKJ002
2、项目名称:新城区市管道路、桥梁等设施检测
3、预算金额:540万元人民币
4、采购需求:包括道路定期检测(常规检测和结构强度检测)、特殊检测、空洞检测、完好率检测;桥梁定期检测(常规定期检测和结构定期检测)、特殊检测;高架、隧道、地下通道等结构检测;养护质量检测。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5、合同服务期限:3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即投标人、供应商,下同)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须包含本项目相关的桥梁、道路及隧道检测所有内容)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资质证书,且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含桥梁,道路及隧道检测相关内容);
②供应商拟投入的项目组成员不少于6人:
A.项目负责人具有路桥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同时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或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
B.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各1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同时持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或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
C.检测工程师具有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且同时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或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
D.实验员(至少2人)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员资格或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
③本项目拟投入的项目组成员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前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3月12日至2021年3月18日9:0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2021年3月18日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2021年3月18日后,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投标人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2、方式:详见附件。
3、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4月1日10:00(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1年4月1日10:00(北京时间)。
3、地点: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第六开标室(340房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文件的接收:
1、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1年4月1日北京时间9:3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4月1日北京时间10:00(北京时间)。
3、投标文件的接收地点: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第六标室(340房间)。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质疑接收人:江涛 联系电话:13913451135
地址:徐州市泉山区软件园路2号。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特别说明
1、采购人认定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在疫情防控期间确需开展。
2、按照《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0〕13号)的要求,建立登记询问制度。
3、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执行疫情报告、人员隔离等要求。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徐州市市政管理处
地址:徐州市淮海西路88号城建大厦
联系方式:0516-837507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泉山区软件园路2号
联系方式:139134511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涛
电 话:13913451135
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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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检测,农残,重金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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