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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万!2021年度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巡查及质量监督检测项目招标

中国政府采购网 2021-03-09 点击 40 次

导读354万!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21年度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巡查及质量监督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1年度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巡查及质量监督检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菜园中路62号富雅花园二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3月30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XZB2021-001-CG

项目名称:2021年度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巡查及质量监督检测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540,745.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png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供应商可参考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脱贫攻坚相关政策等。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3、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4、供应商应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

5、供应商必须是广州市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机构站已审核通过备案的广州市水务工程质量单位;

6、供应商《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政府采购、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领域严重失信行为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主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08日至2021年03月15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5: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菜园中路62号富雅花园二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3月30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罗家富怡商业城1号楼四B07-B09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供应商凭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前往购买采购文件:

1)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及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名);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采购文件,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报名时按要求提供加盖公章的资料一份并装订成册。 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资格最终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作出的结论为准。 若已购买采购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三日以书面形式(书面材料、信函或传真加盖供应商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文件的公示,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03月08日至2021年03月15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菜园中路62号富雅花园二楼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地 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园圃路4号

联系方式:13416475678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富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罗家富怡商业城1号楼四B07-B09

联系方式:020328318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15920141521

广东富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3月08日

相关附件:

委托协议.pdf

采购文件(上网).pdf

编辑:张圣斌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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