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水政监察大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水质检测服务其他水利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水质检测服务其他水利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PXM2020_035209_000001-JH001-XM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梓轩
项目联系电话:010-68018529-805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水政监察大队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翠微路甲3号
联系方式:任雯雯,5669551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梓轩,010-68018529-8056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6号院盈坤世纪G座7层702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的名称:水质检测服务其他水利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1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采购内容:对北京市城区内排水单位进行排水设施检查及排水水质检测。
2、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佰万零贰仟元,(小写)100.2万元;
3、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壹佰万零贰仟元,(小写)100.2万元,超过本最高限价的报价供应商将被拒绝;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供应商必须到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即“采购文件”,下同)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将被拒绝。
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服务的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5、供应商具有有效的CMA资质认定证书。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备注1
备注1: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同竞争性磋商截止期,即查询供应商截止到竞争性磋商截止期的信用信息记录。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以网站截图打印稿形式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在竞争性磋商时,由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截止到竞争性磋商截止期的信用信息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经由磋商小组确认后,以网站截图打印稿的形式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5)如供应商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或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 100.2 万元(人民币)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01-06 09:00至2020-01-10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6号院盈坤世纪G座7层702室会议室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或法人签字);
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本人购买磋商文件的, 以上1、2不需要提供,但需要提供盖公章的法定代表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磋商文件售价: ¥200元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01-16 09:00至2020-01-16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6号院盈坤世纪G座7层702室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01-16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6号院盈坤世纪G座7层702室会议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梓轩
项目联系电话:010-68018529-8056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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