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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万!广东省海丰县食药监局食品抽检招标

中国政府采购网 2017-07-12 点击 76 次

导读海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受 海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的委托,拟对 餐饮、生产环节食品抽检和食用农产品、食品流通环节抽检 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521-201705-307001-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餐饮、生产环节食品抽检和食用农产品、食品流通环节抽检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000,000

  四、采购数量:1年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磋商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和报名时至少提供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书》或基本开户银行针对我中心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2017年3个月以上(含三个月)的完税证明 、2017年3个月以上(含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加盖公章)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和报名时须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和报名时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4)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文件和报名时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5)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供应商须具有国家认可的实验室CMAF证书或已经合并的CMA证书;。【投标文件提交以下有效的证件的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报名时提交以下有效的证件的正本或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如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国家认可的实验室CMAF证书或已经合并的CMA证书、法人代表证明书、办理人身份证。非法人代表办理报名的需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海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查询)

  4、根据汕尾市人民检察院(汕检发预字[2011]13号文)规定,必须对本项目报名投标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时间在投标人报名结束后,投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由本中心统一向项目所在地的县人民检察院进行申请,查询年限为谈判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查询结果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由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取消其参与本次谈判资格。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 年07 月12 日 至 2017 年 07 月 18 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海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人民政府大院内)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缴款方式:1、携带银联标识的银行卡到我中心现场刷POS机缴纳;2、银行转账或银行现金缴纳。请注明招标文件工本费、入款公司名称、项目名称及编号,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达我中心帐号为准,逾期视为报名无效,请各有意参与的供应商提前办理报名手续。)15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7 年07 月25 日14 时30 分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人民政府大院内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17 年07 月25 日14 时30 分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 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人民政府大院内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7 月 12 日 至 2017 年 07 月 18 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颜哲军联系电话:0660-6812208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李北泉 联系电话:0660-6336686

  (二)采购代理机构 :海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人民政府大院内

  联系人:黄艺杭联系电话:0660-6812208

  传真:0660-6812208邮编:516400

  (三)采购人:海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地址:海丰县城解放北路北

  联系人:颜小权联系电话:0660-6336686

  传真:0660-6336878邮编:5164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海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11日

编辑:徐娜娜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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