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检验检疫局,标准与技术法规研究中心、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认证认可技术研究所,各认证机构、各检验检测机构:
为做好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以下简称创新基地)申报工作,根据《国家标准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申报指南>的通知》(标委办综合〔2017〕58号),我委拟组织各单位进行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我委拟分别推荐领域(专业)技术标准创新基地2-5个,国际技术标准创新基地1-3个。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具备《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见附件)中要求的条件;
2.申报领域(专业)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的单位,应围绕认证认可或检验检疫工作领域申报。
3.申报单位应根据《指南》编制《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申报方案》(以下简称《申报方案》),并于6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我委科标部联系人信箱。我委将对各单位提交的《申报方案》进行形式审查和专家论证。
4.通过审查和论证的单位,应于7月20日前根据《指南》要求完成网上报送和纸质材料报送工作。
联系人:吴彤;
电 话:010-82262742;
邮 箱:wut@cnca.gov.cn;
地 址:北京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国家认监委科标部。
国家认监委办公室
2017年6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