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认监委网站消息,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建“国家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示范区”获认监委批准。
国家认监委关于同意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建“国家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示范区”的函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创建“国家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示范区”的申报材料和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推荐意见收悉。经研究:
一、同意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建“国家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示范区”。
二、请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根据《国家认监委关于开展“国家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通知》(国认实〔2016〕11号)的要求,组织制定创建方案和工作计划,积极创新工作体制机制,开展国家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示范区创建工作,及时总结提炼创建经验,以形成示范。
三、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要结合自身职能,对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建“国家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示范区”工作给予支持,优先向该示范区倾斜相关扶持和优惠政策。
四、请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定期将创建“国家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示范区”的情况报告我委。
国家认监委
2016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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