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禹州市兰河、吕梁江治理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招标人为禹州市中小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竣工质量检测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企业报名参加。
2、采购编号
YZCG-T2015208
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1项目名称:禹州市兰河、吕梁江治理工程竣工质量检测;
3.2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禹州市境内。
3.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禹州市兰河、吕梁江治理工程进行质量全面检测及编制各阶段质量检测报告等质量检测任务
3.4服务周期:自检测合同生效之日至所有工程竣工证书签发之日止,满足工程进展需要。
3.5标段划分:该工程竣工质量检测共划分一个标段。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4.2投标人须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乙级及以上资质;
4.3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检测人员具有全国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
4.4 2012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检测经历(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4.6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竞争性谈判公告与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不一致时,以竞争性谈判文件为准。以上相关资料开标时需提供原件,否则视为不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
5、报名时间及地点
5.1 报名与发标时间:2015年8月18日至2015年8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
5.2 报名及发标地点:禹州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禹州市党政综合大楼后楼922办公室)
5.3 报名电话:0374-2077866
6、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6.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身份证查验原件并留复印件);
6.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6.3拟任项目负责人职称证;
(以上各项要求查验原件并留复印件,复印件一式叁份,必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7. 谈判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谈判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见谈判文件(谈判文件5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禹州市政府招投标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禹州市中小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0374-6068708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杨先生
电话: 0374-8235388
10、监督部门
禹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4-8112523
2015年 8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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