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编号:CEITCL-GD-CZFW-140902
二、采购项目名称:番禺区2014年排水户水质抽检项目
三、项目内容、服务期限及预算:
服务内容 |
检测期限 |
预算金额 |
2014年排水户水质抽检 |
检测采样期限为2014年10月16日起至2014年11月30日止,提供检测报告及报表时间在采样检测完成后的1个月内。 |
人民币20万元 |
1. 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 服务范围:广州市番禺区;
3.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4. 项目类别:服务类。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2. 投标人应具有国家或广东省《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有效证书,且通过计量认证的监测项目能满足本项目技术要求,且在有效期内,并提供计量认证资质证书及附表;
3. 投标人必须提供通过计量认证附件项目对应的仪器设备清单;
4. 投标人应配备足够承担检测项目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项目负责人为相关专业中级职称以上(含)技术管理人员;需提供投标单位为各人员购买社保的证明;
5. 投标人及其母公司、下属企业只允许一家作为投标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6.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4年9月26日至2014年10月15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代理机构所在地购买招标文件:
1. 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 计量认证资质证书及附表、通过计量认证附件项目对应的仪器设备清单;
5. 中级职称以上证书(含中级)及社保证明复印件;
6. 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六、招标文件质疑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质疑书原件。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以电话、传真或电邮形式提交的质疑属于无效质疑。
七、本次招标项目公告等相关信息在相关法定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招标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传真或电邮形式至采购代理机构释疑。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0月16日9时30分(注9时0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8室。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4年10月16日9时30分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8室。
十二、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番禺区水务局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禺山西路横江村段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8室
联系人:陈小姐 李先生
联系方式:020-28842163
邮政编码:510060
传真:020-28842162
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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