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关于注销定西市陇西县质量技术监督
检测所等2个实验室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公告
定西市陇西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等2个实验室(名单见附件)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已超过有效期截止日期,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86号令)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实验室“应当在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满前6个月提出复查、验收申请,逾期不提出申请的,由发证机关注销资质认定证书,并停止其使用标志。”现决定对上述实
验室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予以注销。已被注销的实验室应停止使用CMA印章,不得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实验室由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4年8月7日
附件 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过期实验室名单
序号 |
机构名称 |
计量认证证书编号 |
有效日期至 |
1 |
定西市陇西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 |
2011280441Z |
2014-4-11 |
2 |
民勤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2011280274S |
2014-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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