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填补信息差,引导消费者正确的口腔护理意识和产品购买行为,促进我国口腔护理用品行业的高质量发展,近日,中国口腔清洁护理用品工业协会组织有关专家撰写科普文章,就牙膏产品的功效宣称、儿童牙膏的相关包装用语、个别牙膏的防腐剂标注等问题,尤其是碳酸钙、三氯生、二氧化钛等牙膏原料成分使用是否有害等问题进行回应和科普。
专家表示,牙膏是日用消费品,不能宣称医疗作用。根据《牙膏监督管理办法》《牙膏备案资料管理规定》,牙膏产品实行备案管理,其功效和(或)作用宣称需要通过省级药监部门的审查,才能上市销售。据悉,牙膏功效包括防龋、抑制牙菌斑、抗牙本质敏感、减轻牙龈问题等,此外,美白牙齿、缓解口臭、减少牙结石等是牙膏清洁功能的延伸,需要通过相关科学实验证明有效以后才能宣称。而消字号、械字号、药字号口腔产品(如宣称抗幽门螺旋杆菌的牙齿洁离剂),不符合牙膏的定义,需要在药店渠道销售,不能宣传可以像牙膏一样日常使用。
针对儿童牙膏标注不规范的问题,专家回应称,《牙膏监督管理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实施,之前生产的牙膏可以在市场上销售至保质期结束。目前,市场上关于儿童牙膏包装用语上的“可吞咽”“食品级”“小金盾”等问题,如是2023年12月1日之前生产的产品,属于牙膏新法规实施过渡期的正常现象。
针对个别牙膏中检测出来的防腐剂没在成分表里标注的问题,专家表示,目前,牙膏包装标签成分表管理执行《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化妆品配方填报技术指导原则》等法规文件,是否标注取决于防腐剂的使用目的、带入形式、含量等因素。防腐剂存在于牙膏中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在牙膏生产过程中有目的添加到产品配方中,用于确保产品稳定性的防腐剂;另一种则是为保证牙膏原料质量在原料中添加且在最终产品中含量极微的防腐剂。针对第二种添加形式,《化妆品配方填报技术指导原则》中明确此类成分不属于化妆品(包括牙膏)配方成分;《化妆品监督管理常见问题解答(五)》中也明确,为了保证化妆品(包括牙膏)原料质量而在原料中添加的极其微量的抗氧化剂、防腐剂、稳定剂等成分可以在标签中标注,也可以不标注。
关于碳酸钙、三氯生、二氧化钛等牙膏原料成分使用是否有害的问题上,专家也态度鲜明地表示,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和添加的牙膏原料是安全的,个别文章和视频抛开国家标准和添加剂量来谈危害和毒性的表述是不负责任的。比如,碳酸钙作为摩擦剂,在牙膏上市前会通过硬颗粒测试,以确认和保证备案牙膏产品的安全性,不会损伤牙釉质;三氯生作为防腐剂,在牙膏中的使用也受到严格的限制,最大使用量不得超过0.30%;二氧化钛作为着色剂,被广泛用于食品和化妆品中,其惰性强、性质稳定、纯度高,在牙膏中被运用于制备白色膏体,而非作用于牙齿的除渍增白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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