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首页 特色检测 送检中心 检测机构 资讯 标准库 质量知声 人才频道 仪课通

山西潞安检测检验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被罚款10000元

金融界 2024-06-24 点击 18 次

导读山西潞安检测检验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因副立井钢丝绳检测报告钢丝绳最大静拉力计算缺少尾绳重量,与实际相差4.89KN,被长治市应急管理局罚款人民币1万元(¥10000元)。

近日,山西潞安检测检验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因副立井钢丝绳检测报告钢丝绳最大静拉力计算缺少尾绳重量,与实际相差4.89KN,被长治市应急管理局罚款人民币1万元(¥10000元)。

根据公告内容,对此次处罚的经过,2024年4月23日至4月25日,国务院安委办督导组对司马煤业“回头看”检查发现“副立井钢丝绳检测报告钢丝绳最大静拉力计算缺少尾绳重量,与实际相差4.89KN,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零八条规定”。山西潞安检测检验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违反了《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违规操作行为。长治市应急管理局根据《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六项之规定,对山西潞安检测检验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予以罚款人民币1万元(¥10000元)的行政处罚。

罚款.png

编辑:张圣斌
[来源:金融界]
检测机构入驻
相关资讯
会员动态
最新送检订单

软土固化剂 检测 工程供货需要第三份检测机构提供的检测报告

检测组织中双酚P的含量

测试烧结温度 陶瓷和铁氧体 测烧结温度范围 要CNAS报告

最新特色检测
近期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