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江苏省苏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获悉,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对江苏安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处以罚款29.6825万元。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苏环行罚字〔2023〕05第010号。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苏环行罚字〔2023〕05第010号 |
违法事实 | 分别构成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擅自开工建设;需要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使用的违法行为。 |
处罚内容 | 罚款贰拾玖万陆仟捌佰贰拾伍元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
处罚类别 | 罚款 |
罚款金额 | 29.6825万元 |
失信等级 |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江苏安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08595588391R |
组织机构代码 | - |
工商登记码 | - |
税务登记号 | - |
居民身份证号 |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偰建强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2-23 |
处罚机关 |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
地方编码 | 0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02-23 |
数据更新时间 | - |
备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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