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京市生态环境局5月31日公布的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南京中菱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因使用OBD作弊设备使车辆通过检验,被处以罚款24万元。
文号“宁环罚〔2022〕198号”行政处罚决定信息显示,南京中菱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使用OBD作弊设备使车辆通过检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南京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对该公司处以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800元、罚款24万元。处罚决定日期2022年5月31日。据爱企查网站信息,南京中菱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04月20日,注册资本200万元,注册地位于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金牛湖街道工业园,法定代表人为刘复兴,主营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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