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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RoHS豁免将于明年失效

永恒检测 2020-12-25 点击 305 次

导读今年年底开始到明年7月份,有大批RoHS豁免将陆续失效,相关产品必须强制性符合规定限量。欧盟RoHS指令附件III和附件IV所列的所有条款均给出了豁免到期时间。

2015年欧盟发布RoHS2.0修订指令(EU)2015/863,正式将DEHP、BBP、DBP、DIBP列入附件II限制物质清单中,至此附件II共有镉、汞、铅、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DEHP、BBP、DBP、DIBP十项强制管控物质。欧盟RoHS指令强制要求投放欧盟市场的电子电气产品中的10项有害物质不得超过相关限量,但出于对现有技术水平及社会经济效益的考虑,在附件III和附件IV中给出相关豁免。今年年底开始到明年7月份,有大批RoHS豁免将陆续失效,相关产品必须强制性符合规定限量。欧盟RoHS指令附件III和附件IV所列的所有条款均给出了豁免到期时间,具体如下:

⑴给定了具体豁免到期时间的,从给定的到期时间起失效;

⑵未给定具体豁免到期时间的,需遵从统一到期时间:

a.1-7类以及10类产品:2016年7月21日

b.除c和d项以外的医疗器械和监控设备:2021年7月21日

c.体外诊断医疗器械:2023年7月21日

d.工业监控设备:2024年7月21日

另外针对即将到期的豁免,欧盟允许企业在豁免到期前18个月提出延长豁免期限或更新豁免的申请:

已提交延期或更新申请的豁免,在委员会作出最终决议前,现有豁免将一直有效;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豁免延期或更新申请的条款,将在法规规定时间到期;

若相关申请被驳回,也会给予自决议公布之日起最少12个月、最长18个月的过渡期。

㈠本月到期的豁免

豁免条款

适用电子电气类别

截止时间

豁免有效性

附件Ⅳ-33b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0.12.31

即将失效

附件Ⅳ-36

9类中的工业监控设备

2020.12.31

即将失效

附件Ⅳ-40

9类中的工业监控设备

2020.12.31

即将失效

㈡明年陆续到期的豁免

豁免条款

适用电子电气类别

截止时间

豁免有效性

附件Ⅲ-4(e)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1.7.21

即将失效

附件Ⅲ-5(a)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1.7.21

即将失效

附件Ⅲ-5(b)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1.7.21

即将失效

附件Ⅲ-7(b)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1.7.21

即将失效

附件Ⅲ-7(c)-

1-7类和第10类设备

2021.7.21

即将失效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1.7.21

即将失效

附件Ⅲ-9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1.7.21

即将失效

附件Ⅲ-9(a)-

1-7类和第10类设备

2021.5.3

即将失效

附件Ⅲ-9(b)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1.7.21

即将失效

附件Ⅲ-17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1.7.21

即将失效

附件Ⅲ-18(b)-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类设备

2021.7.21

即将失效

8类中的体外诊断医疗器械

2021.7.21

即将失效

附件Ⅲ-21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1.7.21

即将失效

附件Ⅲ-21(a)

1-7类和第10类设备

2021.7.21

即将失效

附件Ⅲ-21(b)

1-7类和第10类设备

2021.7.21

即将失效

附件Ⅲ-21(c)

1-7类和第10类设备

2021.7.21

即将失效

附件Ⅲ-25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1.7.21

即将失效

附件Ⅲ-29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1.7.21

即将失效

附件Ⅲ-30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1.7.21

即将失效

附件Ⅲ-31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1.7.21

即将失效

附件Ⅲ-33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1.7.21

即将失效

附件Ⅲ-37

1-7类和第10类设备

2021.7.21

即将失效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1.7.21

即将失效

附件Ⅲ-38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1.7.21

即将失效

附件Ⅲ-41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1.7.21

即将失效

附件Ⅳ-4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1.7.21

即将失效

附件Ⅳ-6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1.7.21

即将失效

附件Ⅳ-7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1.7.21

即将失效

附件Ⅳ-8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1.7.21

即将失效

附件Ⅳ-1d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1.7.21

即将失效

附件Ⅳ-9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1.7.21

即将失效

附件Ⅳ-10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1.7.21

即将失效

附件Ⅳ-12

8类中的体外诊断医疗器械

2021.6.30

即将失效

附件Ⅳ-16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1.7.21

即将失效

附件Ⅳ-19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1.7.21

即将失效

附件Ⅳ-22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1.6.30

即将失效

8类中的体外诊断医疗器械

2021.6.30

即将失效

9类中的工业监控设备

2021.6.30

即将失效

附件Ⅳ-23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1.6.30

即将失效

8类中的体外诊断医疗器械

2021.6.30

即将失效

附件Ⅳ-25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1.6.30

即将失效

8类中的体外诊断医疗器械

2021.6.30

即将失效

9类中的工业监控设备

2021.6.30

即将失效

附件Ⅳ-26

8类中的体外诊断医疗器械

2021.6.30

即将失效

附件Ⅳ-29

8类中的体外诊断医疗器械

2021.6.30

即将失效

9类中的工业监控设备

2021.6.30

即将失效

附件Ⅳ-34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1.7.21

即将失效

8类中的体外诊断医疗器械

2021.7.21

即将失效

以上豁免条款未有企业申请延期或更新,将于2021年陆续失效,相关企业应务必确保生产的产品符合该指令的限量要求,否则或将面临各成员国的处罚

㈢已提交延期或更新申请、但未作出决议的豁免

豁免条款

适用电子电气类别

申请时间

当前有效性

附件Ⅲ-1(a-e)

1-7类和第10类设备

2015.1.16

有效

附件Ⅲ-1(f)

1-7类和第10类设备

2015.1.16

有效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0.1.20

有效

附件Ⅲ-1(g)

1-7类和第10类设备

2016.6.28

有效

附件Ⅲ-2(a)(1-5)

1-7类和第10类设备

2015.1.16

有效

附件Ⅲ-2(b)(3)

1-7类和第10类设备

2015.1.16

有效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0.1.20

有效

附件Ⅲ-2(b)(4)

1-7类和第10类设备

2016.6.28

有效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0.1.20

有效

附件Ⅲ-3(a-c)

1-7类和第10类设备

2015.1.16

有效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0.1.17

有效

附件Ⅲ-4(a)

1-7类和第10类设备

2015.1.16

有效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0.1.17

有效

附件Ⅲ-4(b)(-)

1-7类和第10类设备

2015.1.16

有效

附件Ⅲ-4(c)(-)

1-7类和第10类设备

2015.1.16

有效

附件Ⅲ-4(e)

1-7类和第10类设备

2015.1.16

有效

附件Ⅲ-4(f)

1-7类和第10类设备

2015.1.16

有效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0.1.17

有效

附件Ⅲ-5(b)

1-7类和第10类设备

2015.1.16

有效

附件Ⅲ-6(a)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0.1.17

有效

附件Ⅲ-6(a)-

1-7类和第10类设备

2020.1.17

有效

附件Ⅲ-6(b)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0.1.17

有效

附件Ⅲ-6(b)-

1-7类和第10类设备

2019.12.3

有效

附件Ⅲ-6(b)-

1-7类和第10类设备

2019.11.8

有效

附件Ⅲ-6(c)

1-7类和第10类设备

2020.1.3

有效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0.1.3

有效

附件Ⅲ-7(a)

1-7类和第10类设备

2020.1.6

有效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0.1.6

有效

附件Ⅲ-7(c)-

1-7类和第10类设备

2020.1.2

有效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0.1.2

有效

附件Ⅲ-7(c)-

1-7类和第10类设备

2019.12.19

有效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19.12.19

有效

附件Ⅲ-8(b)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0.1.16

有效

附件Ⅲ-8(b)-

1-7类和第10类设备

2020.1.16

有效

附件Ⅲ-13(a)

1-7类和第10类设备

2019.11.28

有效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19.11.28

有效

附件Ⅲ-13(b)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19.11.28

有效

附件Ⅲ-13(b)-()

1-7类和第10类设备

2019.11.28

有效

附件Ⅲ-13(b)-()

1-7类和第10类设备

2019.11.28

有效

附件Ⅲ-13(b)-()

1-7类和第10类设备

2019.11.28

有效

附件Ⅲ-15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0.1.16

有效

附件Ⅲ-15(a)

1-7类和第10类设备

2020.1.16

有效

附件Ⅲ-18(b)

1-7类和第10类设备

2020.1.20

有效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0.1.20

有效

附件Ⅲ-18(b)-

5类和第8类设备

2020.1.20

有效

附件Ⅲ-24

1-7类和第10类设备

2020.1.10

有效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0.1.10

有效

附件Ⅲ-29

1-7类和第10类设备

2019.10.20

有效

附件Ⅲ-32

1-7类和第10类设备

2020.1.20

有效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0.1.20

有效

附件Ⅲ-34

1-7类和第10类设备

2020.1.15

有效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0.1.15

有效

附件Ⅲ-39(a)

1-7类和第10类设备

2018.4.30

有效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18.4.30

有效

8类中的体外诊断医疗器械

2018.4.30

有效

9类中的工业监控设备

2018.4.30

有效

11类设备

2018.4.30

有效

附件Ⅳ-1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0.1.2

有效

附件Ⅳ-2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0.1.15

有效

附件Ⅳ-3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0.1.18

有效

附件Ⅳ-5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0.1.6

有效

附件Ⅳ-1a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0.1.17

有效

附件Ⅳ-1b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0.1.15

有效

附件Ⅳ-1c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19.11.22

有效

附件Ⅳ-11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0.1.2

有效

附件Ⅳ-12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19.7.31

有效

9类中的工业监控设备

2019.7.31

有效

附件Ⅳ-13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0.1.15

有效

附件Ⅳ-14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0.1.2

有效

附件Ⅳ-15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0.1.15

有效

附件Ⅳ-17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0.1.15

有效

附件Ⅳ-18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0.1.15

有效

附件Ⅳ-20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19.12.20

有效

附件Ⅳ-26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19.12.11

有效

9类中的工业监控设备

2019.12.11

有效

附件Ⅳ-27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18.12.12

有效

8类中的体外诊断医疗器械

2018.12.12

有效

附件Ⅳ-29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19.12.20

有效

附件Ⅳ-31(a)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0.1.2

有效

附件Ⅳ-39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0.1.18

有效

附件Ⅳ-42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17.10.6

有效

 欧盟RoHS豁免条款的有效性,关乎电子电气企业的有害材料替代和更新计划,FTC提醒相关企业务必关注最新RoHS豁免动态及其有效性,及时更新材料配方以降低产品风险,确保合规出口。

编辑:张圣斌
[来源:永恒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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