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发布通知,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建材类、机动车检验类检验检测机构行为,强化检验检测机构的日常监管,根据 2020 年陕西省局重点工作安排,决定组织开展全省建材类、机动车检验类检验检测机构报告评审工作。详情如下: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市场监管局,相关检验检测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建材类、机动车检验类检验检测机构行为,强化检验检测机构的日常监管,根据 2020 年省局重点工作安排,省局决定组织开展全省建材类、机动车检验类检验检测机构报告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建材类、机动车检验类检验检测机构报告评审,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规范机构检验检测行为,促进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改进,有效提升检验人员的技术水平及机构的整体检验检测能力。
二、工作分工
本次检验检测报告评审工作由省局认证监管处统一组织,陕西省质量技术评审中心协助服务,各地市市场监管部门负责辖区内检验检测机构报告抽取,报告抽取工作结束后,各地市局通过中国邮政 EMS 将抽取的报告发至省质量技术评审中心,收件地址:西安市咸宁西路 30 号陕西省质检大厦 15 楼(邮寄费用到付)。
三、报告抽查范围及要求
本次评审报告采取抽查方式,抽查机构范围为:凡取得省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建材类、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且资质认定能力附表中包含水泥试块、钢筋和“三客一危”车辆检 验检测能力的。各地市局要严格按照抽查范围,从辖区内具有上述能力范围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报告抽取。每个机构随机抽取 5 份 2019 年 9 月 1 日至 2020 年 8 月 31 日期间内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包括委托单、流转单、原始记录及检验检测报告中所有需要归档的材料。
四、时间安排
报告评审工作分为报告抽取、专家评审、公布结果三个阶段实施。
(一)报告抽取。9 月 10 日至 9 月 20 日,各地市局自行组织监管人员对辖区内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报告抽取,并将报告统一邮寄至省局评审中心。
(二)专家评审。9 月 20 日至 10 月 20 日,省局评审中心对各地市局报送的报告进行汇总整理后,省局组织专家开展报告评审工作。
(三)公布结果。10 月底,省局根据检验检测报告评审情况对参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排名,并向社会公布评审结果。
五、其他事项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检验检测机构报告评审工作, 精心准备、严密组织,严格按照抽查范围抽取报告。
(二)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开展工作,确保检验检测报告抽取、评审工作顺利完成,报告评审工作完成后,及时将报告返还原机构。
(三)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及保密要求,秉持公正、客观的原则抽取报告。不得让被抽取检验检测机构承担任何费用。
省局认证监管处联系人:贾大平 13572883960
省局评审中心联系人:邵景德 15529332666
附件:2020年全省建材类、机动车检验检测报告抽查表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 年 9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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