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首页 特色检测 送检中心 检测机构 资讯 标准库 质量知声 人才频道 仪课通

食品监管补助资金绩效各省评价积分及抽检任务量排名公布

我要测 2020-07-07 点击 248 次

导读2019年食品监管补助资金总执行率92.18%,其中中央财政资金执行率87.24%,地方资金(含其他资金)执行率95.53%。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食品监管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各省区积分,各省补助资金状况、食品抽检任务量、食品风险监测任务量。大家可关注参考!国家抽检任务前五名,广东、江苏、福建,安徽、浙江,比较意外吧!

具体内容如下:

食品监管补助资金转移支付2019年度

整体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转移支付概况。为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设立食品药品补助资金专项转移支付。

(二)整体绩效目标情况。2019年度总体绩效目标设定11个三级指标,除预算执行率外,主要设定:“中央补助资金拨付到位率”“完成总局部署的国抽和风险防控任务”“中央补助资金按因素分配”等三个数量指标;设定“绩效自评工作质量”“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质量”等两个质量指标;设定“中央补助资金及时下达”1个时效指标;设定“召开区域绩效目标和上年绩效评价专家论证会”1个成本指标;设定“逐步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整体水平”1个社会效益指标;设定“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于下年度资金分配”“杜绝发生与补助资金相关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等2个可持续影响指标;设定“加强中央补助资金管理制度建设,执行单位有据可依”1个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三)区域绩效目标情况。2019年4月3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编报2019年食品专项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市监科财函〔2019〕677号)部署地方市场监管部门编报区域绩效目标;地方市场监管部门按照财政部、市场总局的部署要求及时上报了本地区区域绩效目标;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4月24日组织专家对区域绩效目标进行了审核、评价;2019年6月13日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印发《关于下达2019年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行〔2019〕132号)批复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区域绩效目标。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部署。2019年12月30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食品部分)绩效考核的通知》(市监科财(司)函〔2019〕78号),统一评价格式、评价标准,部署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开展2019年度绩效自评工作。

(二)调整。2020年年初,遇有“新冠肺炎”疫情,根据国家有关防控疫情的工作部署,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申报2020年食品监管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的通知》(市监科财(司)函〔2020〕14号),文中及时调整绩效自评和评价的工作部署、评价形式等。

(三)专家评价。2020年4月13日,市场监管总局在对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上报的绩效自评材料全面梳理后,委托第三方组织召开专家审核、评价会,对各地绩效自评情况予以审核、评价、打分;根据各地绩效自评情况,填制整体绩效目标表。

食品监管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三、综合评价结论

(一)绩效目标总体评价结论。

总体得分97.07分。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食品部分)“必选+自选”的区域绩效目标设定要求,是对我国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模式的一种实践探索,从实际效果来看,该项目2020年度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质量较2019年有较大提升。但仍存在个别省份未按照“必选”目标要求填写,个别指标绩效指标值不够清晰、明确、适当。

(二)分省区域绩效目标自评结论。

分省区域绩效目标自评及评价得分


四、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19年中央财政下达的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总额28.74亿元,其中食品15.2186亿元。2019年6月13日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印发《关于下达2019年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行〔2019〕132号),在全国人大批复预算90内下达。地方资金(含其他资金)22.4077亿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19年食品监管补助资金总执行率92.18%,其中中央财政资金执行率87.24%,地方资金(含其他资金)执行率95.53%。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为加强食品监管补助资金管理,2019年出台2个规范性文件,一是财政部、市场总局、国家药监局等共同制定的《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9〕98号);二是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印发的《市场监管部门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食品部分)绩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市监科财〔2019〕71号)。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从设定的“中央补助资金拨付到位率”“完成总局部署的国抽和风险防控任务”“中央补助资金按因素分配”“绩效自评工作质量”“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质量”“中央补助资金及时下达”“召开区域绩效目标和上年绩效评价专家论证会”“逐步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整体水平”“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于下年度资金分配”“杜绝发生与补助资金相关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加强中央补助资金管理制度建设,执行单位有据可依”等11个三级指标分析,四个指标情况有待进一步完善和提升,分别是“完成总局部署的国抽和风险防控任务”得10分;“绩效自评工作质量”得分9分;“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质量”得分9.35分;“加强中央补助资金管理制度建设,执行单位有据可依”得分9.5分。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完成总局部署的国抽和风险防控任务”得分10分,主要原因是:实际国抽和风险防控任务批次是由各区域根据实际需求安排的,部分区域实际完成超过总局部署数量。“绩效自评工作质量”得分9分,主要原因是:2019年是市场监管总局从成立后第一次安排该资金,涉及机构改革等因素,地方单位绩效自评口径、尺度把握不一致,目前已发文规范,引导自评工作高质量的开展,但个别区域绩效自评仍存在内容不完整、打分不客观的情况,需逐年完善;“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质量”得分9.35分,个别区域未按照“必选”目标要求填写,个别指标绩效指标值不够清晰、明确、适当,已将审核意见结果反馈,并按照专家审核意见修订。

2.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加强中央补助资金管理制度建设,执行单位有据可依”得分9.5分,主要原因是:涉及机构改革等因素,经费管理第一年,客观上有政策口径衔接问题,目前已发文规范,2020年应有所好转。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因素是《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9〕98号)规定的经费安排的因素之一,权重10%,在经费安排上将持续应用。绩效自评结果将适当方式发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在系统内公开,起到互相学习、互相促进的作用。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19年度无中央补助资金,所以报告中2019年度绩效自评及专家评价等内容不包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情况。

附件:1.2020年食品监管补助资金年度因素指标表

2.专家审核意见书

附件1

2020年食品监管补助资金年度因素指标表



说明:1.业务因素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等文件的通知》(市监食检〔2020〕7号)文件,由食品抽检司提供。     

2.上年度绩效自评得分=各地自评等分*20%。   

3.上年度绩效评价得分=专家打分*50%。            

4.当年绩效目标审核得分=专家打分*30%。            

5.加分项、减分项按市监科财〔2019〕71号规定执行。   6.根据市监科财〔2019〕71号文件要求,上年绩效因素加权总得分折合成100分计算。                       

7.2020年已下达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补助资金180万元(食品90万元),剩余20万元(食品10万元)未下达,2019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无中央补助资金,故表格中未体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数据。

附件2

        附件下载:食品监管补助资金转移支付2019年度整体绩效自评报告.docx

编辑:张圣斌
[来源:我要测]
检测机构入驻
相关资讯
会员动态
最新送检订单

化妆品原材料粉末 聚甲基丙烯酸甲酯(PMMA)想做一个 航空运输鉴定报告

我想做床上用品及校服等服装的质检报告

出具两个指标的CNAS报告,分别是结构尺寸≥300(GB /T 3177-2009)和芯层成型精度±0.05(GB /T 38982-2020)

你好!咨询显微红外谱光仪

最新特色检测
近期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