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贵州省2020年食品安全抽检公开招标项目
2、项目编号:GZWH-2020-1516
3、项目序列号:S5200000000026517001
4、项目联系人:项目一部
5、项目联系电话:0851-85801822
6、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1)采购主要内容:
食品安全抽检
(2)采购数量:10,000 批
(3)采购预算:18,000,000元
(4)最高限价:18,000,000元
(5)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此项目由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统一组织,委托承检机构开展抽样检验工作,抽检进度按照抽检实施方案要求时限完成,不得超过2020年11月30日。其中A包预算:7200000元;B包预算:5400000元;C包预算:5400000元
。
(6)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2020年11月30日 前完成全年抽检工作并验收合格。
(7)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贵州省
(8)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无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须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经审计2018年度或2019年度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基本开户银行2020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2019年10月(含10月)后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2019年10月(含10月)后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书面承诺)原件(格式自拟);
②诚信资格要求: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时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包括行业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http://www.ccgp.gov.cn/cr/list)上查询(查询时间为开标时间),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存档。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特殊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并完全满足所投产品包的检测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函)。
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0-06-10 09:00:00至2020-06-16 17:00:00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登录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缴费
(4)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20-07-01 09:30:00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0-07-01 09:30:00
12、开标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贵阳市遵义路65号,具体开标室于当日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或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获取)
13、投标保证金情况
单位名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展览馆支行
帐 号:0109001400000182
(1)投标保证金额(元): 30,000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20-06-10 09:00:00至2020-07-01 09:30:00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转账(其中A包保证金:壹万元;B包保证金:壹万元;C包保证金:壹万元 )
(4)开户银行及帐号
14、PPP项目:否
15、采购人名称: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中华南路66号
项目联系人: 曾老师
联系电话: 0851-85850030
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产品(或服务或工程)、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或服务或工程)、监狱企业产品(或服务或工程)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对产品原产地在少数民族地区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在总得分基础上加分;(3)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公示)范围内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在采购评审工作过程中,给予适当加分。
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贵阳市中华中路8号时代广场名仕楼18楼
项目联系人: 项目一部
联系电话: 0851-85801822
附件:
采购公告(gzwh-2020-1516)盖章(1).pdf
批复(gzwh-2020-15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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